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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竟将岳母房产私分 法院为太婆讨回财产
(2007-07-26 08:40:36)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胡开世)一男子与妻子协议离婚,竟将岳母的房产私分。岳母王太婆诉至法院,追回了房产。24日,王太婆专程到铁山区法院致谢。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1997年,王太婆和丈夫建了一处私房。房子建成后,王的丈夫因病死亡,儿子因摔伤死亡,留有一孙女。1999年,其女儿女婿搬入该房暂住。次年7月,土地管理局向该房颁发土地使用证时,将土地使用者登记为其女婿的名字。

2002年,王太婆出资又加盖了一层,形成二层楼房。2004年8月,女儿和女婿协议离婚时,竟将此房私分,一人一层。王太婆得知后多次要求两人退房,遭拒绝。无奈去年6月,她将女儿女婿上告法庭。法庭审理认为,虽然土地使用者登记为其女婿,并不能改变土地权属。法院判决:该房产一层楼由王太婆、女儿、孙女继承。王太婆享有一层三分之二,女儿和孙女各六分之一。二层楼归王太婆个人所有。

女婿不服判决,上诉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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