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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杨磊 实习生骆明 郑毅)老人、学生和孩子……每一个人都享有医疗保险。记者昨从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获悉,该市将于今年10月在江汉区和江夏区试点“全民医保”,明年初在全市范围铺开。
7月25日,国家批准79个大中城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武汉名列其中。这项新制度将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险的目标,因此被称为全民医保。
据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当补贴。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进行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医疗,将可以享受医疗保险。
武汉市部署,10月开始在江汉、江夏两区先行试点,运行3-6个月后,在全市逐步推开。
此前,截至2006年底,武汉市已有196万名职工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3.7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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