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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饶纯武、万多 实习生 夏奕、万文俊报道:“黄梅的客户有些忙,货运部竟然将货擅自拖回武汉,并索要双倍运费!”昨日,汉口工农路的欧阳先生向本报投诉。
欧阳谷良先生说,7月18日,他将50桶防水材料运至“鄂航”快运,要求送至湖北黄梅的客户孙先生。他向“鄂航”快运支付了100元的运费,并让快运公司从孙先生手中代收575元货款。不料,7月27日,他接到“鄂航”快运的电话,称其货物已经运回武汉,让他前去提货,并支付返程运费100元。
欧阳谷良立马与黄梅的客户孙先生联系,对方表示确实接到了“鄂航”黄梅货运部的电话,他当时比较忙,准备缓几天再去取,不料对方竟然将货物运回了武汉。
欧阳谷良表示,货运单上清楚地写着自己的电话,“鄂航”将货物运回武汉前,竟然没有征求他的意见,不仅造成客户难以提货,还发生新的费用。
昨日下午,记者与欧阳谷良先生一起,来到“鄂航”快运,只见其50桶货物还堆在货运部。“鄂航”快运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批货物7月21日抵达黄梅,7月27日返回武汉。因为没有人前来提货,而货运部的场地有限,所以只好运回武汉。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没有必要通知发货人,平时都是这样操作的。
为此,记者请教了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代天修律师。他在看了双方的货运单后表示,由于双方在合同中,对于货物领取的时间没有约定,也没有约定无人领取时对货物如何处理,货运部在将货物运回武汉前,应该征求发货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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