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漫长的岁月长河中,对报恩自古正反两方面都有教材:正面如“鸦有反哺之孝,羊有跪乳之恩”,反面如“农夫和蛇”、“东郭先生和狼”。
报恩的故事,使我想到了上周五的“讲述”———《大恩不言报》:星雨与晓春萍水相逢,但星雨却给了晓春第二次生命;晓春想报答星雨,但被星雨拒绝。于是,晓春想把这种感恩的心情传递下去。
不管是像星雨晓春一样,传递人世间的爱心,还是像鸦和羊一样,实践爱的反哺,我们所处的人世间,都会实现良性循环。
我总在想,当“农夫和蛇”以及“东郭先生和狼”等以怨报德的事,真正出现在你面前时,你的心情会怎样?
阿梅说,她的公公婆婆一家就让她费解。她在危难时刻,“救”了丈夫哥哥一家,可最终得到的却是被扫地出门。所以,她感到委屈,想请大家评说评说。阿梅边说边拿出身份证、学历证、工作证等一大堆证件。她向我们解释:“我只是想说明———我不是一个坏人。”
想到我们都快成一家人了,我就掏出了所有的积蓄
“我和我爱人结婚前,他们家可谓是一贫如洗,大白天不锁门都不要紧。”我们本来是要阿梅介绍自己的情况,她却先提到了丈夫家。
我的爱人叫小明(化名),我和他是初中同学。从1989年开始,我就在深圳打工。1994年春节,我回家看小明。这时,他刚刚下岗,他哥哥离了婚,家境极为窘迫。
看到这种情形,我就要小明和我一起到深圳打工。1994年6月,我和小明谈起了恋爱。
我常年在外打工,手里有了一点点积蓄。1994年10月,小明的家人想开店做生意,他哥哥就找我借钱。想到我们都快成一家人了,我就借给他4.7万元。
1994年底,他哥哥在某大学附近开了一家副食店。工商执照上的法人代表是我婆婆,但主要经营者是他大哥。
店子生意很红火,小明家里忙不过来,就一直催我们回来。在外打工时间长了,我感觉很累,赚了点钱,就想回来过一过安稳的生活,1996年9月,我和小明从深圳回到了武汉。
回来以后,我们正式结婚了。因为店里人手不够,我和小明就到店里帮忙做生意。既然是一家人在一起做生意,我们就尽心尽力,我们商店的生意更加红火了。
“在现代生活中,像你们这样一大家子,到孩子们成家立业后还未分家的,的确不多了。应该说,一大家生活得风平浪静,当然令人羡慕。
但我们看到更多的现象是:即使是小两口的生活,都少不了磕磕绊绊。你们一大家子人,有过矛盾吗?”我们问。阿梅摇了摇头。
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做生意,都是一家人,还谈什么报酬,反正都是在一起吃饭,一家人就不说两家话。我当时的确这样想。
我看她太可怜,就作主把她留下来了,还拿了很多新衣服给她穿
1997年5月,我大哥认识了某大学的一名学生五红(化名)。五红来自山区,家里很穷,她常摆地摊,赚点生活费。因为常到我们家进货,所以她和我们逐渐熟了起来。期间,五红常和大哥一起出去玩。
对五红与哥哥的事,我们都认为不太可能:五红是一个大学生,怎么会看上比他大上十岁———且离过婚的大哥呢?
可我对五红的印象很好,于是常劝他们,说五红也不容易,既然哥哥和五红相爱,我们就无权干涉。
1997年7月,五红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一所学校做教师。她在武汉没什么亲人,就把行李全部搬到了我们家来。
公公婆婆都反对,一定要让她走,否则就把她的行李给扔到大街上。我看她太可怜,就作主把她留下来了,还拿了很多新衣服给她穿。从此,她就在我家里住下来了。五红很快和我大哥结婚了。
“哎!”阿梅叹了口气,轻轻地摸了摸手上的伤,“没想到,我把五红迎进了门,五红却把我赶出了门。”
五红是大学生,是我们村唯一嫁进来的大学生,公公婆婆就把她当成了宝贝,对她简直是百依百顺。他们常私下对人说:“千万不能让五红受委屈跑了。”
看到家里的生意不错,五红干脆就辞去了公职,一心一意地在家里做起了生意。
可不知么回事,她看我们夫妇很不顺眼,常在公公婆婆面前搬弄是非,挑拨离间。公公婆婆听信了她的话,就说不要我和小明到店里帮忙了。
那时,我正在家里带孩子,本来就一直没去店里帮忙。没多久,小明也从店里回来了。
“你爱人为什么不去店里了?”我们很疑惑地问她。“因为小明有些懦弱,对父母言听计从。公公婆婆让他不去,他就不去了。我怎么说他也没有用。”
我伤心地离开了这个大家庭
家庭矛盾是我不愿看到的。1998年8月,我再次来到深圳打工。
我们问她:“你爱人为什么不和你一起去打工?”阿梅再次抚摸了一下手上的伤:“
公公婆婆和我们关系不好,不帮我们带孩子,我们只有留一个人在家里。”
“为什么小明不出去打工,而是你出去呢?”我们问。“在家里,公公婆婆根本容不下我,我选择离开,免得小明夹在中间难做人。”
当年12月的一天,我接到小明的电话,说女儿食物中毒,我赶紧从深圳赶回来。看到我回来,公公婆婆的脸色很难看,还说:“你手里有钱,没有必要呆在家里面。”
他们是在赶我!我忍不住和他们吵了起来。再怎么说,我对这个家不薄,凭什么这样对我啊?
爱人是个孝子,性格软弱,从不敢违背他们的意思。此时,我也觉得呆在家里不是个办法,就和他商量要搬出去。我找到婆婆,要她把以前借的钱还给我。
五红一听就扬言,要是谁给我钱,她就一头撞死。公公婆婆听说我要搬出去,当然很高兴,可钱的事要过一阵再给我。1999年3月,五红怀孕了。她不再外出,就只在店里守着。后来,公公婆婆发现店里少了4400元钱,婆婆怀疑是我拿了。我跑到五红房里,翻出了她藏在日记本里的钱。我还发现了五红日记里写的一些东西。
五红在日记里说,她嫁到这个家里是在赌博,家里有钱,她就留下来,要是没钱了,她就要离婚,远走高飞。
“你知不知道,擅闯他人居室是违法的?”我们委婉地提醒阿梅。阿梅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到后来我才知道。但当时我太激动了,太气愤了,所以才如此冲动。”
我把五红日记里的话,告诉了公公婆婆。婆婆反倒说:“钱本来就是五红他们的,她拿了,不是偷;你拿了,才是偷!”
我一听就来气了,我准备把找到的4400元不给他们。但看到婆婆着急的样子,我还是把钱给她了。不久,他们不仅还了我4.7万元,而且多给了我3000元,是对我受委屈的补偿。
拿到了5万元后,我们开始做房子,房子做好后,我们立即搬了出去。
“搬出去后,你们的生活过的好了一点没有?”我们问。阿梅回答道:“我们现在自己开了一家幼儿园,目前生意还可以,比以前要强多了,最主要是不用受气了。”
“我一直不明白,我对哥哥一家尽心尽力,还没有过门就借钱给他们,到头来却得到了这样的回报,我真是不服!”阿梅总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