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湖北   资讯湖北   数字湖北   社区湖北   江河湖北   伊人湖北   手机短信


荆楚喜迎“十六大”
“三个代表”耀荆楚
省第八次党代会
湖北省领导人资料库

----------------
湖北信息化发展论坛
告诉你一个文化武汉
文化名人故里寻访记
高考  世界杯
精英模特大赛
走近外来妹
 

头条新闻
热点新闻
独家新闻
体育新闻
娱乐新闻
社会新闻
国际新闻
科教新闻
财经新闻
武汉新闻
军事新闻
趣味新闻

首页>>新闻专题>>“三个代表”耀荆楚>>本页
 

以人民满意为第一标准——全省法院系统“三争创”活动纪略

湖北日报记者张辉通讯员李国清陈群安

肩扛神圣的华表与天平的全省法官,在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好法庭和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中,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用心血与汗水换来了一项项令人欣喜的成绩。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家友说:“三争创”活动顺应了与时俱进的司法理念,公正与效率的时代潮流,集中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迫切要求,体现了法官们对法治原则的深刻理解和不懈追求。

(一)

让人民满意,建设一支政治稳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是搞好争创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更是让群众满意的关键。

他们抓住人这个根本,从改革用人制度入手,大胆引进竞争激励机制,所有中层正副职干部必须经过竞岗述职,民意测评,组织考核等程序上岗;对一般干部则打破“铁饭碗”,采取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方式进行定岗、分流;无人选聘者进入待岗培训。

通过人事制度的改革,他们为“能者”提供了平台和空间。2002年,省高院机关从88名符合条件的竞职者中选拔17名处级机构正职领导干部和42名副职领导干部,中层正职平均年龄由原来的52.2岁下降到47.4岁,副职由原来的49.9岁下降到40.6岁,13人进入待岗培训。

全省法院系统纷纷以改革求创新,大刀阔斧地进行机构改革。京山县人民法院将13个人民法庭合并为7个,内设机构精简为20个,实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建立了“捆绑式”岗位目标责任制。

论资排辈的传统被打破了,“有为才有位,无为就无位”成为集体意识,全省法院干警队伍中自然形成了一种讲学习的风气。

每周二、周五晚上,是黄石中院全院干警的学习日,干警们通过学政治、学业务,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如今,利用业余时间看书学习在黄石法院已蔚然成风。据统计,黄石法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0.3%,大学本科学历的占31.8%,另还有15名干警参加了本科的业余学习,8名干警正在攻读硕士研究生。

1999年以来,省高院对庭长和新选任的审判长进行了12期近4100余人次教育培训。目前,全省法院干警也呈现出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发展趋势,审判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占88.2%。

积极为干警创造“充电”的条件,选送法官到省内外、国外学习深造和参观考察,让法官队伍建设走上了一条良性发展的轨道。各级法院在这一点上不谋而合,积极支持、鼓励干警搞好学历教育,加强高素质的专家型、复合型法官的培养。

三争创活动形成了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激活了人,造就了一支积极进取、工作文明高效、党和人民信赖的法官队伍。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龙感湖法庭庭长赵卫东,身患直肠癌中晚期,担任庭长4年里,全庭办案近1500余件,亲自参与审理的案件380件。不少疑案、难案他都担任审判长,件件都是“铁案”,当事人上诉的案件无一改判。

今年5月21日,一位来自十堰市的上诉案件当事人到省高院打官司,上午10点5分到省高院立案接待中心,接待人员热情、高效服务,他10点25分就办好了全部立案手续,拿到了开庭通知。这位当事人激动地说:“太好了,太好了,这样我就可乘当天的火车返回了。”(下转A2版)


以人民满意为第一标准

(上接A1版)

这看似平常的谢语,就是“三争创”活动的丰厚回报。(二)公正与效率是法院工作让人民满意的核心。为此,他们开展一系列改革,把争创活动引向深入。

为了强化审限意识,提高诉讼效率,大胆改革审判管理机制,全省法院普遍实行立审、审执、审监分离,构建大民事审判格局,建立和完善由立案庭排期开庭、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同时把住案件质量的入口关和出口关,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执法行为强化监督、约束和管理。

为了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办案质量,兴山县法院探索出了一套具有特色的内部审判监督机制。他们实行“两卡”制度,一卡是当事人监督卡,由当事人针对办案人员的作风、纪律是否公正等情况认真填写,案件审结后,该卡反馈到审判监督庭,由审判监督庭根据线索予以查实。另一卡是案件流程监督卡,由办案人员随案件进度逐步填写,案件审结后,一同交审判监督庭予以验收。同时实行案件月评查制度,审查实行百分制,合格方可算案件审理完毕。对发现的问题,做到一月一通报,点到庭、点到案、点到人。如属错案,严格按照《错案追究制》追究承办人的责任,并与年终目标考核挂钩。去年3月,在案件评查中,兴山县法院发现两起案件有严重质量问题,院党组及时开会,找到承办人,责令写出书面检讨。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充分发挥民事调解功能,在尊重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尽力进行调解,对每一起案件力争调解或促使双方当事人实现自行和解。2001年全庭以调解方式结案和通过做工作使当事人案外和解而申请撤诉的案件34件,与往年相比增加了18件,所调解案件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诉。

法律文书一字千斤,是司法公正与效率的载体。它最直观地将一个法院的执法水平和整体形象展示在人们面前。

荆门中院民庭31岁的法官王源渊,在主审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镇周某与孙某因两家小孩争抢玩具而引起大人斗殴的民事纠纷时,虽然案件经过一、二审,但她发现双方当事人的积怨一直未消。于是她在判决书的最后一页,附上了一段充满温馨的判后语:“……互谅互让乃是保持日常生活和睦的一个重要因素,双方对此应有所认识。且双方都已为人母,还要教育自己的子女。因此,希望双方能平争强斗胜之气,持平常友善之心,摒弃前嫌,使各自及家庭获得愉快的生活环境”。法与情双管齐下,让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争创”工作的开展,同时还推动了其他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赢得了党和人民的充分肯定。省委副书记邓道坤评价说:“法院广大干警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立场非常坚定,通过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伸张了正义”。

古罗马十二铜标上的结语是:“人民的幸福是最高的法。”我省法院系统“三争创”的实践昭示:“人民的满意才是最高标准。”


发表评论  

 
 

版权为湖北日报报业集团荆楚在线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Email:wlb@hbdaily.com.cn
为达到最佳效果,建议使用800x6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