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包东喜 通讯员晓罗
山里的孩子,谁不向往外面的世界?竹山县15岁的农村少女柯莲,也一直憧憬着出外打工。然而,刚走出大山,她就被人拐骗到了郧县的柳陂,继而被黑心老板逼迫卖淫。在淫窟度过了两个月的非人生活后,她终于回到了家乡,并向黑心老板发起了反击。
可怜!15岁柯莲误入陷阱
柯莲是一个苦命的山里妹子。1985年农历11月28日,柯莲出生在竹山县官渡镇碾平村一个农民家庭。
由于家里穷,加之兄弟姐妹多,柯莲从没读过一天书。童年时,当村里的孩子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聆听老师的教诲时,柯莲却独自呆在家里,洗碗、喂猪、砍柴、锄草,干各种力所能及的活儿,用弱小的身躯帮父母承担起生活的重负……但即便这样,仍不能改变家里一贫如洗的现状。柯莲不得不与成千上万的农村女孩一样,走上外出打工之路。
1999年5月,在一亲戚的帮助下,还未满14岁的柯莲独自来到了竹山县城,在某单位一户人家当保姆,包吃包住,每月工资50元。柯莲在那户人家一直干到当年腊月,回家过完春节后,柯莲父母嫌女儿当保姆工钱太少,不让柯莲再去县城了,又为女儿在官渡镇另寻了一份酒店服务员的活。2000年农历正月初八,柯莲又独自来到官渡,开始了酒店里的打工生涯。柯莲在那家酒店的工资虽然由以前在县城当保姆时的50元升至了150元,但干的活儿也比以前重了几倍。酒店里加柯莲在一起也只有两个服务员,端盘子、抹桌子、择菜、洗碗,所有的脏活、累活都被柯莲和另一个服务员包了。除此之外,老板为了不浪费泔水,还养了两头大肥猪。而上山打猪草,一日三餐喂大肥猪的活计,毫无商量地落到了柯莲的头上。柯莲是农家孩子,并不是吃不了苦,但她实在太小,实在承受不了如此繁重的体力劳动。在酒店干了一年后,她不得不再一次辞了工作回家,依旧每天干农活,帮父母操持家务。
去年2月中旬的一天,柯莲如同往常一样,背起竹篓去打猪草,刚走到屋外,正好遇到了邻居钱玉梅。钱玉梅30多岁,平时和柯家很熟。她一见柯莲,就笑嘻嘻地问道:“莲,你出门吧?”柯莲说:“不出门。”钱玉梅又说:“我家的一个亲戚在十堰开了一家饭店,正缺人手,你去干吧!我家钱芳也去。你就一起去吧,我还会害你不成?”钱玉梅所说的钱芳,是钱玉梅哥哥的女儿,年龄和柯莲差不多。
听钱玉梅这样一说,柯莲动心了。但她仍未立即答应,而是让钱玉梅去和她母亲商议。于是,两人又返身进屋,找柯莲的母亲谈论此事。柯母听说后,还是有些犹豫:毕竟自家的女儿还小,又从未出过这么远的门。
柯莲却把母亲拉进房内,对母亲说:“妈,就让我去吧,钱芳是她家的亲侄女,跟她在一起,我还怕什么!”柯母一听,觉得有理,就同意了。不过,仍对钱玉梅约法三章:一、为柯莲找的这家饭店必须在十堰市内;二、柯莲去后,必须每月回家一次;三、两人必须由钱玉梅专程护送到十堰,保证安全。
钱玉梅满口答应,并信誓旦旦地称,她亲戚开的饭店就在十堰市中心的五堰的立交桥下,饭店名叫可人饭店,两人去了之后干的活也不会太重,只不过是洗洗菜,收拾收拾碗筷……
去年农历2月29日,在钱玉梅的护送下,柯莲和钱芳踏上了开往十堰的客车。当天中午,3人到达了十堰。刚下车走出车站,钱玉梅就带两人进了路边的一辆小面的。半个多小时后,小面的在一条街上停了下来,钱玉梅指了一旁的一家酒店,说:“到了,就在这里。”把两人交给老板后,钱玉梅连日返回了竹山。此前从未到过十堰的柯莲此时还蒙在鼓里,直到几天后,当黑心老板逼迫她卖淫时,她才知道,这里并不是十堰城区,而是郧县的柳陂镇。钱玉梅以前所说的话,除了酒店的名字是真的外,其余都是假的。
可恨!“可人酒店”坑害人
“可人酒店”所在的那条街道,全称为郧县柳陂镇商业街。虽然名为“商业街”,实际上是当地藏污纳垢集中的场所。
据知情者称,这里最繁华时酒店多达几十家,店里大多是色情场所,最多时倚门卖笑的“小姐”高达数百人。
“可人酒店”的老板名叫王虎,与妻子张小花共同经营着。事实上,这家酒店也是挂羊头卖狗肉,以逼迫小姐卖淫为主要挣钱手段。柯莲和钱芳刚到酒店时,王虎夫妇对二人还算客气,只让她们洗洗碗,扫扫地。
过了几天,王虎原形毕露,把两人软禁起来,强迫她们卖淫。
钱芳比柯莲“开化”得早,很快听命于王虎夫妇,开始了皮肉生涯,变成王虎夫妇的“摇钱树”。
柯莲坚持不从。然而,她一个身在异乡、失去了人身自由的弱女子,又哪里是如狼似虎的王虎的对手?
一个星期后的一天中午,王虎强行把柯莲和一个嫖客反锁在酒店楼上的一间小房子里。当天中午,嫖客不顾柯莲的苦苦哀求,强行奸污了她。
事后,王虎把嫖客给的嫖资全部据为己有。张小花还煞有介事地“开导”柯莲:“姑娘家,以后都要干这事的,何必那么犟呢?”
这一次以后,王虎天天强迫柯莲“接客”。
在被软禁在“可人酒店”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柯莲被王虎逼迫着卖淫达200多次。其中最多时一天走马灯般地遭受5名嫖客的糟蹋。
柯莲尽管已经被逼做了“小姐”,王虎夫妇仍把她看管得很紧,但柯莲从未破罐子破摔,一直寻机逃跑。
柯莲曾先后逃跑过3次,最远的一次几乎成功地逃到十堰市中心城区的三堰长途汽车客运站。每次被追回来,等待柯莲的就是一顿劈头盖脸地乱打。
那天,老板娘张小花出门买菜去了,王虎在楼上陪几个嫖客打牌。柯莲趁酒店里别的人不注意,拦了一辆的士,快速跑往十堰。的士司机见身无分文的柯莲可怜,不仅没有收柯莲的车费,还为她在三堰长途汽车站买了一张到竹山的车票,又另给了她几十元钱。
然而,在的士司机走后,张小花也租了一辆的士追到了车站。张小花刚进候车室,一眼就发现手握车票的柯莲。
张小花立马扑上去,逮住还未醒过神来的柯莲,用手反剪着她的双臂,连推带搡地把柯莲塞进停在路边的面的里。
令人吃惊地是,尽管此时柯莲连哭带喊,用力挣扎,但周围的人都似乎熟视无睹,无人上前阻拦。
回到酒店,王虎一见到柯莲,二话没说,走上前去,狠狠地朝柯莲的小腿上踢了一脚。顿时柯莲的小腿上一大片青淤。王虎又扬起胳膊,左右开弓,连扇了她两耳光,咬牙切齿地骂道:“妈的×!你再敢跑,老子把你打成残废!我就不相信,你能跑得出我的手掌心!”
柯莲一连三次逃跑都失败了,每次都饱吃毒拳。
后来,柯莲再也不敢跑了,每日木偶般地活着,任凭嫖客们发泄。
可悲!柯莲父母遭诓骗
再说柯莲的父母。自从柯莲被钱玉梅带走后,做父母的不放心,隔三岔五地找钱玉梅打听女儿的消息和近况。每次,钱玉梅都赌咒发誓地说:“挺好的。”还哄骗他们,说柯莲深得老板的喜爱,工资连加了几次等等。
但是,当柯莲的父母索要酒店的电话号码,要与女儿通一次电话时,钱玉梅却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
一个月过去了,柯莲不仅未如约回家一次,反而音讯全无。这更引起了她父母怀疑,追问得愈加紧迫。刚开始,钱玉梅还尽力应付一下。后来干脆老远见了柯家的人就躲开。
对此,柯莲父母更加起了疑心,最后去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三次报案后,警方对此事予以重视。
警方传讯了钱玉梅,责令她把柯莲找回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钱玉梅慌了手脚,不得不答应柯莲的父亲和舅舅出门找人。
这时,身在郧县柳陂的柯莲,由于王虎夫妇只顾拼命赚钱而未对其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她已染上了严重的性病!
王虎也曾带柯莲到柳陂和郧县县城去治疗,但因病情太严重,他又怕多花钱,治疗未持续,性病始终未治好。
柯莲原本不愿卖淫,见了嫖客从没有好脸色,加之又染上了性病,成天病歪歪的,嫖客们谁还敢碰她?她也自然无法再为王虎挣大钱了。
当去年7月的一天,柯莲的舅舅在钱玉梅的带领下来柳陂接柯莲回家时,王虎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此时,柯莲已在“可人酒店”被迫卖淫两个多月!而一心想打工挣钱贴补家用的她,不仅未获得一分钱,还染上了难以治愈的性病。
回到竹山后,为了治好柯莲的病,她的父母四处借贷,前后共用去4000多元钱,才使柯莲的病情有所减轻,但仍未能治愈。原本贫困的家此时更是雪上加霜。
可嘉!受害女誓把恶人告到底
柯莲治病,始终在隐秘地进行。柯家知晓内情的亲友们达成了一致意见:隐瞒柯莲的这段屈辱的历史,以后永远不向人提及。毕竟柯莲还只有15岁,她的人生还刚刚开始。
对万恶的王虎夫妇和钱玉梅造成对柯莲的伤害,柯家父母在心里痛恨之极,但迫于农村舆论的压力,他们不敢吱声,害怕闹腾得四乡八邻的人都知道,他们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咽。
家里人的意见统一了,但柯莲却坚决反对。柯莲虽然没有文化,不懂许多高深的道理,然而她却认准了一个理:王虎夫妇犯法了,害了我的一生,我要告他们,一直告到让他们坐牢为止!
柯莲很快就行动起来。家里实在拿不出钱给她做路费,她不能去郧县告王虎。怎么办?柯莲最后想到了写信,她托一个亲戚写了一封血泪斑斑的控告信。
这封信,后来几经辗转,在去年7月17日被送到省公安厅一位领导手中。省公安厅随后以传真的方式,把这封信转给十堰市当地公安机关。
不久,黑心的王虎被抓,“可人酒店”关门。
目前,王虎关押在郧县看守所,警方已以涉嫌介绍容留妇女卖淫罪,对其提请批准逮捕。王虎终于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但是,柯莲并未就此罢休。她认为,王虎并不是介绍妇女卖淫,而是强迫妇女卖淫!
一位法律人士告诉她,介绍、容留卖淫和强迫卖淫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由于性质不同,受处罚的程度也不同。《刑法》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而强迫妇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位法律人士分析认为,王虎应以强迫妇女卖淫罪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罪!不仅如此,王虎强迫柯莲卖淫,给她的身心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应赔偿她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目前,柯莲已聘请了辩护律师对王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状也已邮寄到了郧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手中。
为了筹钱治好病,柯莲又踏上了漫漫打工之路。
去年12月26日,记者见到了柯莲,她在某酒楼找到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
当记者问她,如果这次她的刑事自诉以失败告终,将如何应对时,柯莲只轻轻地说出一句话:“我要把恶人告到底……”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