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乐天
兑奖的彩民被拘留
据利川市募委会负责人介绍,从12月1日至10日,利川市在大众广场举行2001年“即开即兑”福彩销售活动。本次福彩销售中,共设奖组300万元,分为30个奖组,每个奖组10万元,5万张彩票。其中设特等奖3个,兑奖符号为“虎甲”,每个奖金15万元;一等奖15个,兑奖符号为“马甲”、“牛甲”,每个奖金2万元;其余小奖若干。到12月6日为止,销售福彩总额近100万元。
12月2日,利川谋道乡农民李德高夫妇持彩票到发售处领奖。当其出示一张有特等奖“虎甲”字样的彩票后,工作人员留下该张彩票要求他们夫妇第二天再来。3日,当夫妇俩再次去领奖时,工作人员称其所持特等奖彩票系假票。“虎甲”二字系“虎丁”二字改拼而成。当即夫妇二人被工作人员送交现场执勤的民警。
即开即兑奖票何以由工作人员保存一夜?农民夫妇所持特等奖彩票到底是不是假票?是谁在骗取巨额大奖?
“虎甲”何以变“虎丁”
李德高的妻子韦利琼介绍:12月2日下午3点多钟,我和丈夫以及3岁的小孩李晓东一起到利川市大众广场,在一位女售票员手中买了两张彩票。当场刮开,其中一张为“猪丁”,另一张为“虎甲”。当时,卖票的女同志看到刮出来了“虎甲”,就赶紧把我们一家带到领奖台去登记领奖。到了领奖台,用李德高的身份证进行了登记。之后,福彩工作人员说中大奖后要保密,以便好销售其余的彩票。利川市民政局局长彭信泽和一个司机就用桑塔纳把我们一家送到民政局去开支票。到民政局后,我要求赶快开票。彭局长说今天是星期天,不能开支票,要我们12月3日上午11点再到民政局开支票。当我们正要离去时,彭说可以将彩票交由他保管,这样安全一些,并把自己的执法证交给我,以便3日凭该证领奖。最后,彭又喊司机将我们一家送回租住的利川东城粮站。
韦利琼接着说:3日上午11时,我去民政局领奖。彭局长说到大众广场去现场兑奖。到领奖台后,几位福彩工作人员和我商量,说能否给利川谋道福利院捐款3000元。当时我只同意捐赠2000元。过一会儿后,领奖台上的播音员就开始广播——中15万元大奖的得主来领奖了。工作人员随即给李德高戴了大红花,在他的胸前挂了一块写有中15万元大奖的牌子。并要李德高自己在领奖台上向彩民讲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讲完后工作人员要求把彩票拿出来兑奖。这时,彭局长把彩票拿出来直接交给了工作人员,谁知经工作人员验证,说这张彩票系“虎丁”拼改成“虎甲”的伪票。我就被带到了都亭派出所。
韦利琼一脸委屈和无奈:当彭局长把票拿出来时,我就认出不是我前一天给他的那张票。我的那张票是明明朗朗的,他拿出的票花迷日眼(模糊)。我那天把“虎甲”票给他们时,那么多人都看过,没有一个人说是假的。过了这么长时间,票一直没过我的手,反倒说我当初交的那张票是假票。唉……民政局长有话说7日下午,利川市福利彩票组委会副组长、利川市民政局局长彭信泽就李德高夫妇的“虎甲”彩票作了一番解释。
彭信泽说:那天,李德高、韦利琼夫妇来兑奖时,我们的一位验票员进行了验票,之后将票交给了我。我也看了一下票,的确是“虎甲”,不过甲字好像没封口。我把票递给州募捐办的杨主任,杨主任说‘甲’字不规范,但也没有人说是假票。福彩销售部门认为目前彩票只销售了50万元左右,如果早日公布大奖已抽出的话,不利于今后的彩票销售。我遂把韦利琼一家带到民政局做工作。
彭局长显得很气愤地说:我好心好意把她的彩票保管了一晚上,没想到他们反倒来咬我一口,怀疑我换了票!
她买的确是“虎甲”票
彩票发行员牟丙秀说:2号那天,韦利琼夫妇带小孩来抽奖,我卖给她两张彩票,其中一张是“猪丁”,另一张是“虎甲”,千真万确,我看得很清楚。
“我也看到了!”和牟丙秀一道卖彩票的另一位妇女张洪菊也讲了当时的经过:“我一看是‘虎甲’,就一把抢过来,四处挥舞,大声叫嚷,‘这里中了一个15万!’”
“我还把他们送到了台子上!”牟丙秀说:“我卖给她的是一张2184号彩票。”
彩票出“鬼”谁之责
湖北方捷律师事务所朱荣茂律师,准备为韦利琼代理打一场官司。他说:这次利川发行的福利彩票系“即开即兑型”,其销售公告明确规定:当场购票、当场开奖、当场兑付。福彩部门本应严格履行承诺,当场兑奖,如果发现是假票,也应当场公布,以正视听。拖至第二日再来兑奖,并称其票系拼改的假票,其责任不言自明。
利川公安机关一负责人指出,这起兑奖存在严重的程序不合法现象,公安机关将尽快查清事实,以还众多彩民一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