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包东喜
在常人眼里,经常为消费者维权讨公道的消协工作人员,一定在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时更加得心应手,但事实并非如此。
昨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工作的蔡先生来到本报,诉说生活中为自己维权时的尴尬事。
指责公汽乱开,反遭乘客白眼
蔡先生经常乘坐公共汽车上下班。有些公汽为了抢生意,车速忽快忽慢,漠视乘客的安全。蔡先生深知包括自己在内的广大乘客享受安全舒适乘车的权益受到损害。
不久前,他乘坐一辆公汽上班。一路上,公汽司机把车开得像喝了酒似的。由于司机急刹车,几次出现车内乘客前倾后仰的现象,有的乘客甚至摔倒了。实在看不过去,蔡先生挤过人群,情绪激动地提醒司机:“请把车开稳当点!”可司机并不理会。令蔡先生感到难受的是,他对司机的提醒不仅没有获得众人的响应,不少人还不满地看着他,好像他耽误了他们的时间。
不满“最低消费”,朋友说他斤斤计较
眼下,许多酒店和娱乐场所都规定顾客“最低消费”500元、1000元、2000元等,甚至一些小茶馆也效仿起来,规定“最低消费”10元。
蔡先生在与朋友一起去娱乐时,多次遇到这种情况。朋友们对此似乎并不在意,但蔡先生总感到自己作为一个消费者的选择权被侵犯了,应该向商家讨个说法。为此,他还同朋友们进行过讨论,但很多朋友却难以接受他的“斤斤计较”。
有时,他也忍不住向商家指出规定“最低消费”是侵权行为。但商家说,这是为了避免少数只想享受环境不想消费的人进入。这样的说辞,常常令蔡先生哭笑不得。
编后:蔡先生的尴尬说到底还是一些人法治观念淡薄造成的。社会上的许多事情,在某些人眼中是理所当然的,即使他知道这些事已经侵害了他的权利。但他却没有意识到,他及如他一样“大度”的人正在鼓励一些人越走越远,到忍无可忍的时候,已经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