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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靳军在向人大代表作工作报告。记者王威摄
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分别向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代表作了各自的工作报告,其中反腐败斗争都被放在极为重要的位置。透过这两份报告和代表们的精彩发言,我们可以一览去年我省的反腐工作全貌。
“反腐”指向高官 13名“厅官”落马

▲张二江面对记者镜头羞于见人。(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我省共有13名厅级干部,在反腐败斗争中被拉下马来。这是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靳军在检察院工作报告中透露的。
据了解,去年我省共立案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139人,上升28.7%,其中厅级干部13人。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犯罪714人,其中党政领导机关181人,行政执法机关299人,司法机关141人,经济管理部门93人。
去年被查处出来的“厅官”腐败案包括:
天门市委原书记张二江涉嫌受贿、贪污90余万元案;
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鄢立中涉嫌受贿20万元、挪用公款30万元案;
武汉市汉南区原区长王年生涉嫌受贿28万元案;
湖北美术学院原副院长李泽霖涉嫌受贿25万元案;
武汉海关原关长莫海涛涉嫌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放纵走私,给国家造成关税损失5亿余元案;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副局长陈六斤涉嫌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380万元案等。
80余贪官被重判 贪污首犯被处极刑

羁押在看守所的张克孝
去年,全省法院共审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1227件1441人,判处被告人1395名。其中,审结5万元以上大案266件、副处级以上干部经济犯罪要案16件。一审判处死刑(含死缓刑)4人,无期徒刑3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72人。
在被判刑贪官中,原湖北宜丰实业公司总经理金鉴培,被指控挪用公款1.883675亿港元。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其被指控挪用公款中有1854.75万港元应定为贪污,以贪污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省高级法院维持一审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金鉴培被执行死刑。
据悉,金鉴培是我省查处贪污案件中数额最大的犯罪分子。
破“案中案”打“保护伞”
3个“案中案”抓住53人
去年我省加大查办“案中案”的力度。共查办职务犯罪窝案串案94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40%。如,省检察院组织查办的3个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窝案串案,已立案侦查53人。多名外逃处级贪官归案
去年我省法院检察院在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集中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中,共抓获132人,其中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和县处级干部89人,通过追逃,侦破了90件长期悬而未结的职务犯罪案件。
严打“保护伞”
去年我省法院检察院把“严打”政治斗争同查办职务犯罪紧密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努力做到除恶务尽。共查办为黑恶势力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充当“保护伞”,以及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相牵连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42人。
法官、检察官腐败照样受罚 全省法院有54人受处分
从昨日的“两院”工作报告中,记者了解到,去年省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也加大了对本系统腐败分子打击力度。
全省法院去年共查处违法、违纪、违规人员并给予处分的54人,其中被判刑4人。违法、违纪、违规受处分人数比2000年下降55%。
去年全省检察院系统共立案15件,涉及17人,其中有2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贪污腐败、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去年,我省共立案侦查5万元以上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26件,占立案总数的45.4%,其中50万元以上的107件,100万元以上的51件,1000万元以上的6件;立案查办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行贿犯罪嫌疑人76人。
同时,去年我省加大查办渎职犯罪案件力度,共立案侦查266件313人,比前年上升24.9%,其中重特大案件41件,上升28.1%。这些犯罪共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7.2亿元。
另外,我省去年还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513人,占立案总人数的64.1%。
查“红包”、查小车、查“小金库”……219名干部违纪受罚
日前,省监察厅厅长王宗儒介绍,我省7项清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有219名党员干部因为违反有关规定,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分。
去年全省重点抓的七项清理工作中,有5154名干部上交现金、有价证券折款2260多万元;清理出虚假文凭149个,收缴2135人违规报销的学费540多万元;县处级干部配偶、子女违规从业的4人已得到整改;改任非领导职务后或离职、退休后个人违规从业的74人已经作了纠正;清理出178名领导干部以个人名义私设小金库,涉及金额1780多万元,追缴违纪资金900多万元;351辆超标准小汽车已按规定做了处理;清理出367名干部持有因私出国护照。
反腐利刃越磨越锋利
作为“反腐”尖兵,“两院”工作人员素质不容忽视。记者昨日了解到,我省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素质都得到大大提高。
据了解,从法院系统来看,现任庭、处、室正职领导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者,由改革前的36%提高到86%,副职领导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者由39%提高到81%;此外,截至去年底,全省法官中已具有本科学历者2484人,获研究生学历者190人,在读研究生227人。
而在检察院系统,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形式培训干警。有1432名干警参加法学专业专升本学历教育,167名干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