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梅军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昨日,来自湖南的小李,得知一家企业正在招聘收银员,便想去“碰碰运气”。哪知电话一咨询,对方称不招外来工,因为政府有规定,这类岗位不允许使用外来劳动力。
小李十分不解:“收银员又不是什么特殊岗位,干吗不允许我们外来工做?武汉市的这一规定合理吗?”
据记者了解,小李所说的“规定”,是指武汉市政府1995年颁发的《武汉市使用外来劳动力管理规定》,其第六条规定:“市劳动部门应将本市行业工种分为可使用、控制使用和不准使用外来劳动力三类,实行分类管理。”第十三条规定:“经市劳动部门划为不准使用外来劳动力的行业工种使用外来劳动力,按每使用1人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清退。”
武汉一位从事劳动就业管理的政府官员认为,这一规定总体上是合理的。现在武汉就业压力很大,只有对外来劳动力就业作出适当限制,本市市民就业才更有保证。外来农民朋友还有土地可维生,城市下岗职工除了再就业外,没其他谋生手段,更需要政府扶持啊。
但武汉地区某劳动力市场负责人认为,政府对外来劳动力就业予以适当限制,可以理解,但应注意限制方式的合理性。武汉市规定不许使用外来劳动力的岗位,多为收银员、仓库保管员、单位打字员等比较轻松的岗位,而允许使用外来劳动力的岗位,不少为脏、重、苦、累的岗位,这对外来劳动力是一种歧视,是很不公平的。另外,这也侵犯了企业的用工自主权。
这位负责人建议,武汉市可对外来劳动力的素质作出硬性规定,如学历、专业技能要求等,如果民工们达不到要求,就只能怨自己了。这一限制方式显然更为合理。目前北京、天津等地就是这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