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随州市白云山公园地处该市水河畔,园中苍松翠柏,人文历史底蕴深厚。往来的人们都在此流连忘返。
然而,近两年来,不少游客在此遭到骚扰,而骚扰他们的不是流氓地痞,而是被游客称之为“抢劫盗匪”的公园管理处保卫科的三名假警察。这些“警察”常常跟踪、盘问举止亲密的男女,以抓卖淫嫖娼为由
对其进行治安处罚。一位受冤的游客说:“再也不到这个鬼地方来了!”12月20日,3名假冒警察被依法拘留。
政协委员联名抨击假警察
2001年1月25日,随州市南郊区政协联络处吴运德等6名政协委员联合提出《关于理顺白云公园治安管理关系的提案》:该治安室十多人的工资等费用除自收自支外,还有上交任务。故其侧重抓获所谓的嫖娼卖淫者,谋求罚款。他们不分关系是否正常,只要是一男一女进入该辖区,便跟踪、追逐、扣留、盘查、罚款。如1998年在职大学习的一名男教师和一名女教师,在课余时间坐在烈士塔台阶上叙家常,被分开审问,并不许向“110”打电话。再如1999年夏,一对父女走亲戚到市工商局某局长家,治安室人员跟踪到市电大一商店处,见父女俩在商店买礼品时便上前盘问,店主说:他是某局长的“一担挑”,是走亲戚的,才得以幸免。曾有一冤枉受罚者气愤地说:“这哪是人民警察!简直是拦路抢劫的土匪!”
由于治安室在公园内外无根据地抓人罚款,使广大游客闻风丧胆,望而却步。导致游客越来越少,损害了公园的声誉和经济利益,同时也损害了随州市的整体形象、社会秩序和投资环境。
随州市政协委员孙春政于9月25日致信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刘菊生称:今年又有已被解聘的治安员在白云山公园出现,只要发现有男女游客一起游玩,他们便冒充警察,上前拦截,将游客带到原公园治安室进行盘问,煞有介事地强加给游客“嫖娼”、“耍流氓”、“行为不轨”等莫须有的罪名,强行收取所谓的罚款,多则5000元,少则1000元,有不从者,则实施体罚,或以向单位和家属公布“丑闻”相威胁。不少游客因不明真相而纷纷上当受骗。
这种“假警察”以治安罚款为名诈骗钱财的非法行为,严重扰乱治安秩序,破坏了经济建设环境,损害了公安民警的形象,建议公安部门及时予以打击。
刘菊生收到此信极为震惊,当即在来信上批示:一网打尽,严肃处理,并请新闻媒体曝光。
随之,持续了数年的公园保卫人员私自抓嫖处罚的案件浮出水面。一场真警察抓捕假警察的斗争展开了。
假警察从何而来?
警方调查得知,3名假警察周自娱、严水、马随非(均为化名)是随州市园林局白云山公园管理处职工。据查证,仅今年2月至8月,3人假冒公安民警非法抓嫖处罚案件22起。
涉案人周自娱,现年45岁,中专文化,系随州市园林局白云山公园管理处职工。负责安全保卫工作。2000年6月,由该处主任指定其为治保科的负责人。
36岁的严水和25岁的马随非相继成为周自娱的手下。
据介绍,白云山公园保卫科原为随城山公园派出所,有公安民警10名,隶属原随州市公安局领导,1998年3月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撤销了随城山公园派出所等企事业单位的公安机构。1998年4月,原市建委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市政府同意,重新设置“白云湖风景区治安管理办公室”,属内部保卫机构,保留原有10名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撤销了“白云风景区治安管理办公室”,另设白云公园内保组织(保卫科),负责内部治安防范等问题,不得从事抓赌抓嫖及其他由公安部门管辖的案件。
但是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白云山公园管理处始终没有正式成立内保组织,而是将原有人员分流一部分,保留原工作人员周、严、马等负责内部保卫工作。
据警方调查,2000年7月5日,白云山公园管理处主任组织召开办公会,口头指定了保卫工作人员和查处刑事、治安案件的责任,以及管辖范围,会议决定保卫人员的工资、医疗、保险等由自己创收解决。
该主任称,他可以说没有管周等人,采取不给费用,也不上交,让周等人自负盈亏,也很少过问其办案的情况。
这些原本归属派出所和公园管理处双重管理的内保人员在交代问题时说:“为了分到工资和奖金,有时候办案都不经过派出所。”
所谓的保卫科面世以后,这批内保人员便利用过去的影响,冒充警察,对游客非法跟踪、拦截、盘查、强行罚款和审查他人。
据调查,从2001年2月28日开始至8月13日,该处共查处治安案件22起(均属所谓“男女不正当关系”),涉及被查处人员43人,其中38人有讯问材料,5人无材料。共违法实施罚款48人次,合计罚款金额52958元。
公园内保“抓嫖”为了啥?
许多随州市民不禁要问:假警察们到底是如何私自办案的呢?
周自娱在接受调查时称:我属于白云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主任安排他在白云山“金三角”商贸旅游一条街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办公室工作。在成立警务区期间,罚没款跟派出所“五五”分成,其中一部分案子也曾向派出所汇报。
以下是警方讯问周自娱的笔录摘要(民警简称“问”,“答”为嫌疑人)。
问:具体办了哪些
案件?怎么办的?
答:具体22起案子的当事人姓名记不清,说些事我可以回忆下来。具体的操作就是在山上巡逻,发现情况,就向派出所汇报,后来就自己处理了,没汇报。
问:汇报的案子罚没款如何交?没汇报的案子如何交?款项去处?
答:汇报的案子罚款交派出所,开支再报。没汇报的就由办案人交到会计手中。没汇报的案子款大约有五万多元。这五万多元的开支主要用于工资、办公用品和招待费。
问:开支的数额,如:工资多少?办公用品多少?
答:记不清。
问:工资组成?
答:我的工资大概800多元钱,定的任务每月每人纯收罚没款1500元,超额部分按15%奖,没完成按15%惩。任务是我定的。
问:每笔罚没款上交前有什么额外支出?
答:没有。也就是门卫张某参加时,按20%支信息费。我们的人也参加信息费支出,但自己不拿这个钱。比如:我和张某两个办一起案子罚1000元,那么其中张某按500元支取信息费100元。其余全部上交。
问:收据?
答:就用提取笔录,没汇报,自然就没有裁决。会计收款按提取笔录。材料的保存有时放在我的手中,有的就没有给我。
问:给你手里的有哪些?
答:上面说的22起就都在我手中。有的材料还不全。材料完全没给我手中的只是个别。材料没给,但钱还是督促交了的。
涉案人员严水在交待时说,在所谓的22起嫖娼案件中,他直接办理7件。其中非法罚款每起300-800元不等。
马随非12月1日交待,今年2月份,他去后主要是上山查处治安案子,抓嫖娼卖淫的。“从今年2月至7月份,我参与查处的有一二十起案子,大约有几万元,我只记得有一个月收入2万多元钱。这样我每月工资是按完成任务后才发工资的。”
“嫖客”都是谁?
在警方调查假警察违法抓嫖罚款的过程中,一些被冤枉罚款的受害人气愤不已,纷纷诉说经历。
襄樊某银行的梁某50余岁,今年4月份的一天上午,他和同事开车到随州办事,同时带着一个大学毕业不到一年的女同事刘某。办完事后,3人开车到白云山去玩,因他血压高,上坡时,刘某用手扶着他,他说心脏疼,刘边问哪个地方疼,并用手摸他的心脏部位。在他们开车回来时,车下坡开了一半路程就被周自娱等3人骑摩托车拦住了。他们自称是公安局的,后来,他们坚持把刘某带到原公园派出所。他与另一男同事一起坐车赶往原公园派出所,他进去后听到他们在讯问刘某。梁某说:“他们也问我的材料,并问我以前和刘某发生什么关系,前后共搞三四个小时,我的弟弟去了,到下午2时30分左右才让我们走。”
据梁某的弟弟反映,周自娱等人坚持要其先交5000元罚款,后经市里的一位政协委员说情才交1000元了事。
随州市某公司35岁的王某,也遭遇过被抓“嫖”的经历。今年3月的一天下午,她与同事张某相约到公园的烈士塔去玩,下午,正当她和张某聊得兴起的时候,自称是派出所人员的马随非等将张某与她带回讯问并要罚款,最低一个人要罚1000元。由于他们当时都没带钱,马随非就将他们身上的几十元钱都搜走了,并要他们一人送1000元罚款来。第二天中午她因害怕就送去1000元钱。
据随州市政协委员吴运德说,南郊区前进村党支部书记卢某和他妻子也被周自娱跟踪过几小时。
另一位市政协委员称,前进村一组的村民经常看到原公园派出所的四五个人到白云河堤段及川云井冲口对休闲人员进行盘问、罚款。并称,他亲眼看到去年6月份,一对谈恋爱的男女青年抱在一起接吻,被周等人上前抓着就打。
一些熟知内情的人称,这些人抓的大多数都是外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