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胡蔓、通讯员张万相报道:昨日,武汉市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四部门联合作出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获得基本医疗救助,到“基本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看病可享受“三免”等优惠收费政策。
此次基本医疗救助的对象是,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210元以下,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群体和“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人员。据悉,到今年底,武汉市有12万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和2000余名“三无”人员。
这些人员到挂牌定点医院就医时,可享受“三免”特惠,即: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住院床位费减免50%,大型设备单项检查费用在100元/次以上的减免20%。“三无”人员除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外,每月还可领取30元的基本医疗补助金,若患重症,全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630元的,可向各区民政部门申请临时医疗救助。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在就医时需带《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且在前一个月有领取保障金的记录;“三无”人员凭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救济证》就医。
基本医疗救助的对象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就近到定点医院就医。目前,武汉市郊区暂时未设基本医疗救助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