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吴非
黄石西塞山区一居民接受了1万元赠予款后,存为“私房钱”,其妻发现后,一气之下将他告上法庭。近日,法院在作出“婚内财产夫妻共有”的判决后,还细心调解,使这对夫妻重归于好。
犤案情回放犦马某和杨某均系某公司职工,两人婚后感情一直很好。今年1月中旬,杨某偶然发现马某有一张万元活期存折。马某称这笔钱是堂兄(在国外打工)送给他的钱。杨某认为马某私藏“私房钱”,并由此发生争吵,继而将马某告上法庭。
犤法官说法犦西塞山法院叶发良法官说: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收入、接受的赠予物品及继承物品都是共同财产。马某接受其堂兄的1万元钱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其管理、使用都应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