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一图看懂鹤峰县机构改革都有哪些变化

重磅!一图看懂鹤峰县机构改革都有哪些变化

发布时间:2019-02-28 10:48:51    来源:鹤峰之窗

牢/记/使/命/跟/党/走

鹤峰党建

2月22日,州委、州政府正式批复了《鹤峰县机构改革方案》。2月26日,鹤峰县委召开全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全县机构改革作了动员部署,标志着鹤峰县机构改革进入全面组织实施阶段。

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35个,其中县委机构9个(含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6个。

说  明

中共鹤峰县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8个(设在相关部门的县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

办公室挂政策研究室、机要和保密局(县国家保密局)、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家密码管理局)、专用通信局、县档案局牌子;

组织部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县公务员局、老干部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牌子;

宣传部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牌子;

统一战线工作部挂台湾工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与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说  明

鹤峰县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6个。

办公室挂研究室、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发展和改革局挂粮食局牌子;

发展和改革局挂粮食局牌子;

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挂商务局、招商局牌子;

财政局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农业农村局挂水利局、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

文化和旅游局挂广播电视局、体育局、文物局牌子;

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

档案局在县委办公室加挂牌子,由县委办公室承担相关职责;

公务员局在县委组织部加挂牌子,由县委组织部承担相关职责;

新闻办公室、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在县委宣传部加挂牌子,由县委宣传部承担相关职责;

侨务办公室在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加挂牌子,由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承担相关职责。

国家保密局与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与县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在县委办公室加挂牌子;

台湾事务办公室与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在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加挂牌子;

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设在县委宣传部;

外事办公室与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设在县委办公室。

调整优化县委机构和职能

01

组建县监察委员会

将县监察局的职责,以及县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县监察委员会,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不再保留县监察局。

02

组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将县法治鹤峰建设(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交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承担。不再保留县法治鹤峰建设(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03

组建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与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04

组建县委财经委员会

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

05

组建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

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与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外事管理职责划入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06

组建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

办公室设在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07

组建县委审计委员会

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

08

将县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

09

将县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改为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

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

10

组建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局。

11

县委办公室统一管理机要保密工作

将县委机要局(县密码管理局、党委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县专用通信局)的职责划入县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县国家保密局)、县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家密码管理局)、县专用通信局牌子。县委办公室不再保留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委督查室牌子。不再保留县委机要局(县密码管理局、党委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12

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县委工作机关,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

13

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

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务员局)的公务员综合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县公务员局牌子。

14

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老干部工作

将县委老干部局由县委组织部管理的机关调整为在县委组织部挂牌。

15

县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

将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县版权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和有关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县委宣传部。县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牌子。

16

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17

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对外加挂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18

县信访局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机关调整为县委工作机关

不再保留与县信访局合署办公的县委群众工作部。

19

县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牌子

将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由县委组织部管理的机关调整为在县委组织部挂牌。

20

县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县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牌子

21

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对外加挂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优化县委办公室职责

将县档案局(县档案馆)的行政职能划入县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县委政策研究室、县档案局牌子。县档案馆仍作为县委直属事业单位。

不再设立的机构

不再设立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县委政法委员会承担。不再设立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公安局承担。

保留的机构

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县委工作机关。

调整优化县政府机构和职能

01

组建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将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县商务局(县招商局)的职责,以及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局)的科学技术工作职责整合,组建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对外加挂县商务局、县招商局牌子。不再保留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不再保留单设的县商务局。县教育局不再保留县科学技术局牌子。

02

组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将县国土资源局(县地震局)的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城乡规划管理、测绘管理职责,县水利水产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县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以及县畜牧兽医局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县国土资源局(县地震局)。

03

组建县农业农村局

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县农业局的职责,县水利水产局的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县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等管理职责,以及县畜牧兽医局(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县移民局的行政职能整合,组建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对外加挂县水利局、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保留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县农业局、县水利水产局。不再保留与县农业局合署办公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4

组建县文化和旅游局

将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的职责,以及县旅游局的行政职能整合,组建县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外加挂县广播电视局、县体育局、县文物局牌子。不再保留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05

组建县卫生健康局

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责,以及县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县卫生健康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民政局代管的县老龄协会改由县卫生健康局代管。不再保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6

组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将县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整合,组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07

组建县应急管理局

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县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县国土资源局(县地震局)的地质灾害防治、震灾应急救援职责,县水利水产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县林业局的森林防火、县畜牧兽医局的草原防火相关职责,以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县应急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不再保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8

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责,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局)的知识产权保护职责,县商务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等职责整合,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加挂县知识产权局牌子。乡镇工商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纳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统筹考虑。保留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09

组建县医疗保障局

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生育保险等管理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县医疗保障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10

组建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化管理、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职责整合,组建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外加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11

重新组建县司法局

将县司法局的职责,以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法制工作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县司法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12

将县城市管理局更名为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由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13

将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14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外加挂县人民政府研究室、县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15

县财政局对外加挂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不再保留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16

优化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责

将县粮食局的行政职能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外加挂县粮食局牌子,不再保留县物价局牌子。

17

优化县交通运输局职责

将县水利水产局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18

优化县审计局职责

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察,县财政局(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县审计局。

19

优化县林业局职责

将县畜牧兽医局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以及相关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划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仍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管理。

保留的机构

县教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县统计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深化县人大机构改革加强县人大对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的监督职能,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县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

深化县政协机构改革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

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聚焦突出问题,改革机关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将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强开发区、乡镇等基层群团组织建设,更好适应基层和群众需要,切实把党中央对群团工作和群团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深化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并实施限额管理。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实行统一执法。

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夯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基础。加快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推进其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

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严格执行机构限额规定,不得在限额外设置党政机构。坚持编制总量控制,强化编制总量硬约束。规范领导职数管理,严禁超机构规格核定领导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策划/郑   刚

编辑/肖   琴

/ 王   岚

审核/陈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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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肖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