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共享单车全面推行“竞争性准入及考核”制度

荆州市共享单车全面推行“竞争性准入及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30 17:24:34    来源:荆州晚报

10月1日起,《荆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评价办法》将正式实施。记者昨从市城管执法委获悉,10月3日,一批服务质量好、运营规范的共享单车将投入荆州市场,中心城区共享单车总量控制在2万辆以内。

市城管执法委执法督察科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发布意味着对中心城区联网租赁自行车开始全面推行“竞争性准入及考核”制度,施行期间,将按交管部门意见对车辆实行牌照管理,做到“一车一照”,提高共享单车和电动车的服务质量。现已有3家公司向市城管执法委提出投放申请,拟在10月3日投放荆州市场,届时市民将会有更多的骑行选择。

根据《办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申请投放须具备如下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及“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2.与荆州市智慧城管平台连接开放后台数据;

3.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服务投诉电话及网上平台投诉网址;

4.与各区城管部门对接划定停车区域;

5.投放申请材料和投放车辆的二维码及与之对应的电动自行车牌照;

6.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代履行协议;

7.落实专门的停保场地保障,提交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管理、运维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8.配备充足的运维力量,按照人车5:1000,提交符合要求的运营维护、管理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9.有完善的制度体系,提交经营管理、安全管理、服务管理、投诉管理、应急管理、信息安全和用户隐私保护等相关制度文本;

10.有用户资金、骑行安全等风险防控保障措施,提交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车辆出厂合格证、为用户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的证明材料。

市城管执法委对经核准的运营企业服务质量采取月评价,季考核制度。季度考核结果作为动态增减调控企业投放数量的依据之一。原则确定优秀等次投放量在原投放基础上增加500辆,合格等次投放量不增减,不合格等次投放量在原投放基础上减少500辆。同一运营企业连续四次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评价小组责令该运营企业永久退出荆州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市场。

来源:荆州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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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邓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