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报考简章发布

注意!报考简章发布

发布时间:2022-11-18 00:42:09    来源:湖北日报

11月17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3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考简章》,根据简章要求,报名报考全部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点击进入)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身份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或“湖北自考”APP上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报名报考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报名时间、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及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教材及大纲等详细内容,请考生参阅报考简章(查看报考简章全文)。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文件要求,我省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科)专业,2023年在籍考生可继续报考本专业课程,自2024年起,不再安排原专业课程考试。停考专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按停考专业课程顶替方案报考相应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或转入相应专业继续报考、符合转入专业毕业条件办理转入专业毕业证书,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上述停考专业毕业证书。停考专业的课程顶替方案另行公布。

2023年4月及10月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同时公布,请广大考生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

来源: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方琳、通讯员沈考

编发:黄伟

审核:余宽宏

出品:湖北日报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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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