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工作中
难免遇到加班的情况
那么,加班费应该怎么算?
加班后调休还能领加班费吗?
如果你也有疑问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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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定节假日加班后调休
还能领取加班费吗?
对于如何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是有规定的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
延长工作时间的
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
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30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
应当先安排补休
不能补休的
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其他情形下
安排劳动者加班
必须依法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不能以安排补休来替代
2
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或纪念日
企业是否要向工作没有放假的职工
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有:
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
(劳社厅函〔2000〕18号)规定
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
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
和照常工作的职工
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
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
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
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3
只要职工同意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时间
就可以不受限制吗?
不可以!
按照劳动法四十一条规定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
需要与工会、职工协商
且加班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
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但出现特殊紧急状况的情形除外
特殊情形主要包括: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不定时工作制
加班费有什么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劳部发〔1994〕489号)
第十三条明确规定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
不执行有关加班工资的规定
但用人单位应采用
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
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编辑:陈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