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凝聚治理合力,共护区域水清岸绿

咸宁:凝聚治理合力,共护区域水清岸绿

发布时间:2024-05-10 10:52:19    来源:鄂检在线

湖北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系列报道之四

咸宁:凝聚治理合力

共护区域水清岸绿

湖中,水波荡漾,不时有野鸭嬉戏追逐;湖畔,绿茵茵的草地上,散落着五颜六色的露营帐篷……这是从大桥上俯瞰大洲湖湿地见到的春日图景。

但在一年前,这里还是延绵几公里的垃圾弃置场。大量建筑、生活垃圾及装修弃料等堆积在大洲湖大桥下,不仅直接污染了土壤、水体,还破坏了区域内生态环境,影响了群众的出游体验。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听证,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对已有垃圾进行清理,并设置警示标语、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同时在辖区内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开展规范垃圾清运宣传,守护了“湿地之美”。

以上案例是咸宁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缩影之一。据了解,近年来,咸宁市检察机关通过推进“一体化”办案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落实,凝聚治理合力,共同守护区域水清岸绿,积极为咸宁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贡献检察力量。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34件219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9件。

“一体化”机制

破解办案阻力

微风送爽,朝阳映照下的长江水面泛起粼粼波光。

2023年5月19日,咸宁、岳阳、赤壁、临湘,跨省两级四地检察院齐聚黄盖湖,联合开展“益心为公”长江巡江公益保护活动。

咸宁、岳阳检察机关跨区域流域治理、 一体化检察协作座谈会现场

当天,四地检察院干警化身志愿者,沿岸拾捡塑料瓶、包装袋等白色垃圾,就百姓关心的非法采砂、围湖造田、禁渔期和禁渔区捕捞以及污水直排、随意倾倒等污染水源问题进行现场普法,并围绕“跨区域流域治理 一体化检察协作”主题进行深入交流。

咸宁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艾东晖介绍,“一体化”办案机制在流域综合治理案件办理中应用极为普遍,旨在通过市院统一绘制“作战图”、靠前指导,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打破传统的区划限制,带动案件线索共享、疑难问题共商、办案成效共提升。

2023年6月5日,新华社一篇通讯《长江流域现非法采砂新苗头:以清淤之名盗沙、“蚂蚁搬家”式偷沙》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中一张图片呈现的就是崇阳陆水河段非法采砂后河床支离破碎、河道布满深坑的场景。

签订《陆水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咸宁市检察院以此为契机,成立了陆水河非法采砂案专案组,崇阳县检察院作为陆水流域的牵头单位,组织沿线检察机关签订了《陆水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并通过全流域自上而下的航拍,发现案件线索,建立办案视频资料库,目前已完成陆水崇阳段、赤壁新店河段的航拍工作,发现疑似案件线索28条,已立案监督6件。

在“一体化”办案机制推动下,咸宁检察机关还办理了长江嘉鱼段非法码头整治案、长江防护林病虫害防治行政公益诉讼案等系列案件,守护了长江沿岸生态之美。

部门联动机制

凝聚治理合力

庭审现场

2023年7月4日上午,由通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某钦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在该县大畈镇界首文化广场开庭审理。咸宁市水产局、市禁捕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及通山县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等二十余家单位现场观摩。

庭审结束后,被告人郭某钦在检察官、相关执法工作人员及当地群众的见证下,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向富水湖投放了鲢鱼、鳙鱼和草鱼三个种类的鱼苗共计20万尾。

为进一步实现诉源治理,针对流域内非法捕捞屡禁不止现象,检察机关还向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了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加强执法力度,落实富水流域禁渔“百日行动”。

无独有偶。通过与行政机关联动,咸安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捕捞案件过程中,以检察听证+普法宣传形式,推动了西凉湖沿湖非法捕捞现象的整治——

西凉湖是咸宁市最大的湖泊,沿湖有6个乡镇,涉渔人口达3.8万人。但村民一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加之不懂法,非法捕捞现象屡禁不止。

2022年7月,公安机关将陈某非法捕捞案移送至咸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综合考虑陈某认罪认罚且为初犯的情况后,该院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个案好处理,但根源问题如何整治?为让村民充分认识非法捕捞的危害性及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承办检察官张婷决定在陈某所在村——嘉鱼县渡普镇大路铺村召开一场听证会。

检察听证会现场

当天,检察干警结合实际案例,向村民讲解非法捕捞相关法律规定,同时邀请西凉湖综合治理管理局介绍当地“智慧渔政”的管理模式,彻底打消村民的侥幸心理。

为进一步推进溯源治理,检察机关还联合行政机关将该案例制作成普法宣传视频,分发给西凉湖周围渔民,进一步强化群众法治意识。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诉前磋商、检察听证等在问题整改中的作用,与行政机关共谋整改思路,共商落实方案,共促问题整改,才能更好实现标本兼治。”咸宁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肖冉介绍,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联合开展巡湖巡江巡河30余次,召开涉流域综合治理磋商会42场次、检察听证69场次,制发检察建议202件次,有效解决了流域内非法捕捞、非法采砂、工业和生活污水违规排放、水源地污染、码头违建等系列问题。

“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

共护水清岸绿

隽水河发源于通城县幕阜山北麓,由南向北流经崇阳、赤壁、嘉鱼,最终注入长江,是陆水河的一级支流,也是湖北省注入长江的第四大支流。

2023年5月,通城县检察院接到咸宁市检察院交办的线索,经实地调查发现在隽水河某河段的河滩上一处小型洗砂场,堆积了约4-5米长、2米高的废弃砂石堆,覆盖了河流滩涂、水田及乔木林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调查期间,涉案当事人将洗砂设备撤离现场,推平了数座砂土堆,但仍未将砂土石料清除。

如何提升检察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推动问题彻底整改?“在制发检察建议前,我们邀请了人大代表一同参与案件办理,对公益损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作了专题汇报。”办案检察官李红英介绍。

一个月后,检察机关收到行政机关回复,河滩已修复平整,多部门还联合在隽水沿河开展了打击采洗砂和其他水事违法行为专项活动,进一步织密隽水河生态环境保护网。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到通城县检察院调研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

今年3月29日,通城县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将重点聚焦县域经济发展、社会综合治理以及其他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问题,推动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目前,该机制做法正在全市推广。

“机制的建立推广,有利于实现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方奔赴’,实现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为流域综合治理提供更大助力。”咸宁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曾皓说。

据统计,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办案136次,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7件。

供稿丨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丨李   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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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