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事关十堰人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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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4 15:35:31    来源:十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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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来了!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邮储银行

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

从11月1日起

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这也意味着

中国人民银行一个月前发布的

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定价机制要求正式落地

↓↓↓

根据公告

对于以浮动利率,也就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报价的存量个人房贷,当它的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时,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为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加权平均利率减去对应季度五年期以上LPR均值。如果所在地区有个人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则最终加点值不能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

另外,对于此前不少贷款人认为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统一为一年,不能及时反映市场供需变化,容易造成新老房贷利差过大等情况,六大银行的公告明确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贷款人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当然还可以保持为一年。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这也意味着:

▶如果贷款人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下行,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就可能更早地享受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带来的优惠;

▶如果贷款人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上涨,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保持为一年,自己的房贷利率跟随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涨就可能会更晚一些。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9月底发布公告,为更好地体现市场供求变化,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将从11月1日起,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完善的重点一个是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而另一个重点就是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

据记者了解,除了六大商业银行之外,其他商业银行近期也将陆续发布公告,明确新的个人房贷利率定价机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以后,人民银行将不再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存量房贷利率下调

湖北家庭预计节省开支60亿元

记者从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今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10月25日,湖北辖内主要商业银行已将在LPR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1BP=0.01%)的存量房贷加点幅度批量降至-30BP,按平均下调0.5个百分点计算,全省房贷家庭每年可节省付息支出约60亿元。

如果你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

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

看过来

近日

十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专题

↓↓↓

(点击图片查看专题)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相关政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点击查看)

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点击查看)

贷款对象

1.凡在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单位职工在湖北省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购买(含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异地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购买(含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十堰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十堰购买(含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十堰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在湖北省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异地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支持原商贷借款人及配偶申请商转公贷款。

贷款条件

借款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1.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

2.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个人账户状态正常;

3.具有稳定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影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债务;

4.提供所购房屋合同备案登记日1年以内的相关资料;

5.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借款申请人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

1.有未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信息系统中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3.单位职工欠缴4个月及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欠缴1个月及以上的;

4.借款人申请贷款的住房已在公积金中心办理过购房提取业务的;

5.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存在“呆账、欠费、欠税、资产处置、行政处罚、账户冻结、保证人代偿” 和“强制执行记录”等情形的;

6.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显示两年内连续逾期3期(不含)以上,累计逾期6期(不含)以上,五年内累计逾期12期(不含)以上的;

7.非家庭关系联名购买的住房办理商业贷款的;

8.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的其他情形。

贷款材料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应满足最高额度、缴存类型、交易类型、贷款类型等综合评定的限额标准:

最高额度

1.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2.二孩及以上家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2万元。

缴存类不高于借款人及配偶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月还款能力/贷款期限对应的每万元贷款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月还款额)*1万元

1.财政预算执行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以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的60%核定月还款能力。

2.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单位企业职工以公积金缴存基数、社保缴费基数、银行流水月收入综合核定月还款能力。

3.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贷款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20倍。

4.个人征信报告中信贷交易信息显示有非循环账户,贷款余额应纳入还款能力核定。

贷款类型

商转公贷款除满足前述规定外,贷款额度不高于原商贷余额或原商贷结清最后一月的还款额;贷款额度不高于转贷时提前(含部分)偿还商业贷款的本息之和。

贷款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是多久?

答: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贷款期限=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主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年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贷款期限=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主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年龄;满足前述规定情形下,商转公贷款期限不超过原商贷剩余年限。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自次年的1月1日起按调整的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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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韩晓玲  责编 | 静静

初审 | 陈玉  终审 | 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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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