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机场紧急提醒

武当山机场紧急提醒

发布时间:2025-06-27 13:05:42    来源:十堰发布

记者昨日从十堰武当山机场获悉按照民航局通知要求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十堰武当山机场工作人员检查旅客充电宝,做好提醒工作。

今年以来,旅客携带的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机上起火冒烟事件多发。近期多个头部品牌充电宝厂家因电芯存在安全风险对多批次产品实施召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撤销或暂停了多个充电宝及电池芯厂家3C认证,上述情况表明旅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给民航安全运行带来的风险持续增大。对此,民航局决定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国际通行的《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进一步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并要求民航相关单位加强组织、做好宣传告知、严格查验、改进服务、做好应急准备等工作。

按照要求,各航司及其代理人应加强对充电宝起火冒烟事件的警示宣传,让更多旅客了解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和管控政策,积极引导旅客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各机场要充分利用广播、动态显示屏等形式,在安检通道、值机柜台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资料或增加提示环节,多场景密集宣传携带充电宝乘机安全风险及管控政策。

没有3C标识的充电宝。

有3C标识的充电宝。

各机场安检部门要加强对旅客随身携带充电宝查验,严防旅客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各航司、机场要在安检现场增派工作人员,做好旅客的服务指引及解释工作。要合理设置旅客对充电宝的自弃、暂存区域,明确暂存手续和流程,为旅客自弃、暂存提供便利,提升旅客对政策的理解度和配合度。

各机场要参考《航站楼旅客便携式电子设备充电设施建设指南》,抓紧做好航站楼内旅客充电设施的加装、维护,提高充电设备设施的可用性、可得性,更好满足旅客进、出港时的充电需求。

十堰武当山机场将进一步加强旅客服务人员培训管理,确保员工熟悉掌握充电宝安全风险及政策,以便能够准确、有效地回应旅客问询。同时,进一步完善锂电池起火、冒烟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员工情景意识、应急反应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坐飞机携带“充电宝”,这些常识请牢记!

#出行指南#

充电宝

“抱歉,您的充电宝不能带上飞机”

随着乘机出行越来越普遍

不少小伙伴在乘机时

常常因携带行李的限制而感到困惑

而充电宝也正是大部分朋友出行常备

那么

携带充电宝乘机

怎样才能符合安全要求?

今天

小编就给大家全面解锁

民航充电宝携带规定

建议收藏备用

让充电宝和你一起安全“飞”

充电宝

怎么携带才符合要求?

旅客乘机出行时

需在安检时将充电宝从包中取出

单独放置于安检筐内以便核查

安检员会仔细查看参数或测试功能

只有符合以下三个方面规定

才能顺利通过安检

01

充电宝乘机规定

民航局发布的《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对充电宝的规格、运输方式及使用均有明确的要求。

1.关于容量:飞机上充电宝的容量有严格的限制。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大于160Wh的充电宝,是不可以带上飞机的。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2.关于携带: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同时需要注意,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不得超过两块。

3.关于使用:在飞行过程中不得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02

温馨提示

为了确保航班行程安全舒心,旅客在携带充电宝乘机时,需要注意:

1.不要携带超出额定容量或无标志、无说明、无生产信息、有安全隐患的充电宝,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切勿将充电宝放入托运行李内。随身携带时,注意不要与手链、钥匙等金属物品以及尖锐物品放在一起,以免发生意外短路。

3.在飞行途中,出现意外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求助机组人员,不要擅自处理。比如充电宝、手机掉入座椅缝隙,切不可自行操作,以免调整座椅时挤压到充电宝,引发起火等,应求助机组人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取出。如果充电宝出现自燃现象,要第一时间报告,由机组人员进行专业的处置,避免让自己及其他旅客受到伤害,甚至危及飞行安全。

4.最后强调一下,切勿在航班飞行途中使用充电宝。

充电宝的安全使用不仅关乎个人安危,更关系到整架航班的安全。遵守乘机规定,了解安全常识,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同机旅客和机组人员的尊重。下次出行前,请务必检查您的充电宝,让每一次飞行都平安抵达。

为了让您的每一程都能够平安出行,十堰武当山机场安检站再次提醒旅客,请严格遵守民航安全规定,妥善携带和使用充电宝锂电池等设备,确保安全出行,同时各位旅客在乘机出行时,有任何与安检相关的疑问都可以致电十堰武当山机场,我们会认真为您解答。

03

充电宝额定能量的判定方法

若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则充电宝额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换算:

1.如果已知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Wh= V x Ah

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充电宝上。

2.如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例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mAh,其额定能量为:

760mAh ÷ 1000 = 0.76Ah

3.7V×0.76Ah=2.9Wh

来源 | 十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记者| 吴楠

编辑 | 侯爽  责编 | 韩晓玲

初审 | 马俊杰  终审 | 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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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