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奔驰漏油事件新进展!4S店更多黑幕被曝光……

【关注】奔驰漏油事件新进展!4S店更多黑幕被曝光……

发布时间:2019-04-18 08:17:07    来源:随州新闻综合广播

4月16日,奔驰漏油事件有了新进展,涉事4S店已被暂停销售运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奔驰漏油事件最新进展

4S店与第三方公司协作 收贷款服务费获利

针对车主所反映的“金融服务费”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已经前往西安利之星4S店进行了相关调查取证工作。16日,税务部门回应了目前调查的最新进展。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总经济师张民:“通过调查取证的资料,我们发现所谓的‘金融服务费’,是消费者也就是车主与4S店的第三方签订的垫资服务协议。车主要在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有一段时间和过程,第三方服务(公司)要替车主向4S店进行垫资担保,由此产生的费用,所以他们叫垫资服务协议。我们一般的消费者,可能也包括一些4S店,俗称其为‘金融服务费’。”

据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该事件所涉第三方公司名为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车主所交的“金融服务费”,实际上是第三方陕西元胜公司派驻在西安利之星4S店的工作人员收取的。

在这份维权女车主与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垫款服务协议上,显示获批的贷款为419160元,其中3%,计12575元,为车主向元胜公司支付的报酬。元胜公司只留贷款金额的1%,另外2%打入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的账户。而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以信息技术服务的服务费为名,为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发票。

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在西安市莲湖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已在4月14日下午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王勇:“通过约谈的情况,元胜公司说他们确实是跟利之星有协作协议,他们有公司派驻人员在利之星进行服务费的收取。”

根据目前调查了解的情况,元胜公司称目前只跟利之星一家存在这方面的合作协议。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4月16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通知称,为大力规范汽车消费领域乱象,从4月15日至6月15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执法重点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涉嫌欺诈消费行为。

(二)涉嫌强制性消费行为。重点查处强制收取PDI(交付前检查)费、强制购买指定车辆保险、强制装潢、强制上车牌照、强制收取“金融服务费”等强制性经营行为。

(三)涉嫌商业贿赂行为。重点查处销售保险、贷款购车等环节存在的涉嫌商业贿赂行为。

(四)涉嫌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重点查处销售或提供服务中,以格式条款的方式,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或增加消费者责任等行为。

(五)涉嫌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重点查处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将获取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用于商业目的的行为。

(六)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奔驰再致歉:立即暂停西安涉事授权店的销售运营

北京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6日下午发布了新声明,全文如下:

昨日(15日),我司代表与西安车主进行了面对面的坦诚沟通,并协调其与相关授权经销商达成了谅解共识。我们为此事再次向客户诚挚道歉,也感谢她继续信任梅赛德斯-奔驰品牌。

此事让我们看到我司工作流程上所存在的问题,对此,我们吸取深刻教训并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这也暴露出了相关经销商在客户服务及商务运营方面的存在的问题。我们一直在全面积极配合相关机构的调查工作,同时,也将对相关经销商采取如下措施:

1. 将对相关经销商的经营合规性展开调查。结果明确前,该授权店的销售运营将暂停,立即执行;

2. 如调查结果显示相关经销商的销售行为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经营行为,其销售运营授权将被终止;

3. 将立即启动针对经销商网络的第三方合规审计,进一步确保经营合法合规,并以此全面提升客户服务流程;

4. 依照相关法规:汽车厂商不得干预经销商自主经营范围内的活动。尽管如此,过去几年我们一直在各种场合,以书面及口头的形式向经销商伙伴强调合法合规的经营准则及品牌秉承的服务水准。我们将继续加强这方面的沟通,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采取相关措施确保消费者权益。

相关经销商的行为辜负了客户、广大消费者及我们自身对品牌体验的期许,对此我们非常失望。我们也将以此为教训,积极提升服务水准、完善客户体验。我们再次对此事给公众及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诚挚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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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中国之声记者从银保监会了解到,对于近期媒体热议的奔驰女车主被收取“金融服务费”问题,中国银保监会已要求北京银保监局对奔驰汽车金融公司展开调查,目前调查正在进行中。银保监会非银部副主任庞雪峰表示,已要求奔驰汽车金融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对其经销商是否存在类似违法违规收费问题进行排查,并进一步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明确要求经销商不得以为汽车金融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名义收取费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银保监会再次重申,汽车金融公司在提供服务时收取费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监管规定,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应在各类相关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司官网等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当事双方已达成和解

16日晚, 维权女车主和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达成换车补偿等和解协议。

此外,记者从西安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涉事车辆有关质量问题已进入鉴定程序,该事件涉及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仍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针对焦点问题 专家解读法律规定

对于奔驰女车主遇到的这种情况,法律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法学专家。

焦点一:是否可以要求退换车?7天之内消费者有权利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车主购车后,只要是在七天以内出现问题,并且在七天以内提出了退货要求,消费者是有权利要求退款退货的。如果超过了七天,那就要看是否有另外补充协议。

专家解释,在本案中,因为女车主在七天以内就提出了车辆有问题、要退车的诉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焦点二:金融服务费是否合理?带有一定灰色性质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我觉得是带有一定灰色性质的,因为它第一,欺诈了消费者;第二,它有没有违反国家金融政策;第三,这个资金源到底是从何而来的,是不是涉及到公平竞争的问题,这底下的提成到底算不算商业贿赂,这个到底是什么?”

焦点三:是否可以要求三倍赔偿?若存在欺诈就可要求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如果经销商没有经过检测,就把车辆卖给了消费者,那么这种情况涉嫌构成欺诈。如果经销商事前对车辆检测出了质量问题而没有告知消费者,隐瞒了车辆的真实情况,也是涉嫌欺诈的。”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经相关部门认定经销商存在欺诈,消费者就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退一赔三。

正常维权渠道有哪些?

法律专家介绍,如果碰到女车主这样的问题,可以采取的解决途径有五个,分别是和经销商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求助,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向仲裁机关提出仲裁申请,向法院提出起诉。同时,对于汽车这类耐用品,举证责任在商家一方。

如何让车主维权不难?专家:应加大惩罚性赔偿

然而,有着这样诸多的途径,为什么事情还会演变至此?法律专家认为,女车主的维权之难,反映出两个责任主体存在问题,一个是汽车经销商,一个是政府管理部门。

相对汽车经销商,消费者有一定司法弱势,当事人可能因为迫于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取证成本等问题,而不得不放弃维权。法律专家认为,应该加大惩罚性赔偿,真正让违法者感觉到痛。

此事也同样反映出政府管理部门的一些问题,对于维权途径,法律专家建议政府部门建立一个批处理程序,让普通百姓可以更加顺畅的维权,而不是让百姓找来找去。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老百姓不知道各部门分管是怎么回事,但政府部门内部是有规定的,即便是这个部门的这个事情不归我部门管,但是它也应该在内部自己来转。要做到老百姓投诉一次,后面都可以解决,一站式办公,一站式解决,有这样一个强大后盾,再有这种巨额的惩罚,我觉得以后这样的事情会越来越少。”

4S店更多黑幕被曝光

16日,记者在北京走访了几家4S店后发现,除了“金融服务费”之外,4S店在卖车时还会收取上牌费和车辆检测费等费用,有些费用如果不交,车就涨价。

△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栏目视频

丰田4S店工作人员:“上牌服务费,就是验车、上牌所有的费用加在一起是2000元,这个钱如果不交车价涨1000-1500元。”

奔驰4S店客服人员:“验车3000元,就是上牌费和检测费。”

上牌费高达几千元,那交管部门收费是多少呢?

河北某车管所工作人员:“车牌费100元,驾驶证10元,登记证书10元,一共120元。”

我们进行了一个简单的梳理,除了我们这几天在讨论的“金融服务费”之外,还有车辆的上牌费、检测费、装潢费、提车费等等,甚至有一些4S店还会收取出库费,就是他们把车从库里开出来都需要收费,这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甚至荒唐的费用,到了消费者那里却变成了一个不得不交的费用。

购车消费者:“贷款服务费收了1万元左右,出库费和PDI(检测费)2000元,他们的意思是,这是他们店里必须收取的费用,没有办法减除。”

消费者还表示,这些名目繁多的费用,大都不是与车费一起交的,都是转给了私人账户。

购车消费者:“出库费、PDI(监测)费用,这些费用他让我直接微信转账给他,剩下的购车款是直接打到公司账户,没有给我开发票,就是开了个收据。”

律师表示,这些费用的收取并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岳屾山

“从原银监会2012年的文件来看,是禁止金融机构在办理贷款过程当中收取费用,也就意味着金融服务费和抵押费收费属于违规收取的方式。

上牌费是由行政机关收取的,而且明显低于4S店收取的费用,这也是一个不合理的收费。

4S店在交付过程当中所产生的比如出库、监测这个费用,都应该是4S店在交付给消费者之前所应该负担的义务,4S店还把这些收费显然是不合理的。”

而将费用转入私人账户的方式更是涉嫌偷税漏税。

律师岳屾山

“没有打入到企业账户里面,如果这个钱没有计入企业收入当中,那他可能存在报税没有这笔收入,那就不需要交税了,这是偷逃税款的一种行为。”

来源:央广新闻综合央视新闻、中国之声、人民网、央视财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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