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出事了!外婆家、华莱士、晚枫亭日料等多家知名餐饮品牌被查
涉嫌违法
外婆家
执法人员检查,南京外婆家水平方店存在招人不看健康证、洗菜池直接洗拖把、工作人员脚踩灶台案板、使用过期食材等问题,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也未严格落实。
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涉事企业作出警告和罚款41.7858万元的处罚决定。
上海市外婆家虹口龙之梦店“明厨亮灶”的后厨画面中出现活老鼠,执法人员检查,画面拍摄时该店未对外营业,厨房内未进行食品加工操作,无食品裸露在操作间内。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老鼠踪迹。但该店存在排水管道直径较大,易于小体积老鼠通过情况。
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涉事企业停产停业七天,对食品加工区域以及加工用具彻底清洗消毒,销毁厨房内各类食品共计101公斤,并对涉事企业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华莱士
执法人员检查,钱氏华莱士炸鸡汉堡店(华莱士徐坊客运站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名称)存在使用超保质期食品、部分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不全等6类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经营行为,要求其停业整顿。
对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南昌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涉事企业作出罚款7.5432万元的处罚决定。
晚枫亭日料
执法人员检查,北京晚枫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晚枫亭望京店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名称)存在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饮具,经营回收食品行为。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北京市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涉事企业作出警告、罚款15万元、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决定。
西贝莜面村
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南京莜面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路分公司(西贝莜面村金鹰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店存在餐具未清洗干净、配餐人员用擦桌子的抹布擦手、厨师未佩戴口罩等问题。
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涉事企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整改。
站点披萨
执法人员检查,奇诺品味(北京)餐饮有限公司(站点披萨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名称)存在使用超保质期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行为。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北京市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涉事企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13万元,罚款10万元,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决定。
领鲜水果、芒果鲜果捞
GQ轻食水果餐厅、四季轻食
执法人员检查,哈尔滨市外卖热销店(领鲜水果、榴芒水果捞、GQ轻食水果餐厅、四季轻食等)存在超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从事加工制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洁净、垃圾桶未盖盖、冰箱内有残留果汁、抹布擦完菜板擦餐桌、菜板生熟不分、经营者穿着不干净工作服制作食品等行为。
哈尔滨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视店铺违法情节,对醉芒水果店(网络平台上名为“榴芒水果捞”)吊销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对领鲜水果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工具及罚款3万元,对轻卡餐厅(网络平台上名为“四季轻食”)、星旺水果店(网络平台上名为“GQ轻食水果餐厅”)、有鲜到家水果店(网络平台上名为U鲜到家)责令整改。其中,有鲜到家水果店在执法人员下发整改通知后,已停业并办理了注销登记。
斗牛士牛排餐厅
执法人员检查,合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东路百盛店(斗牛士牛排餐厅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名称)存在未按要求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冷藏冰箱、操作间清洗水池、功能间未张贴标识,自制布丁未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问题。
南昌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江西省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有关规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涉事企业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
查的好!罚的好!
食品安全
一直是大家日常生活中
最为关注的问题
日报君对那些无良的经营者真是深恶痛绝!
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
昨日发布了
4起食品违规制售典型案例
案例回放
案例一
2015年11月,京山县餐馆老板熊某熊某让厨师杨某用漏勺过滤客人吃剩的火锅汤底,回收油汤,再经过高温熬制,形成“老油”,并与其它底料、红油一起,烹制火锅供客人食用。
此案经京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移送京山县公安局处理。2016年6月,京山县公安局对熊某、杨某进行立案侦查。法院审理认为,熊某、杨某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审判处熊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杨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案例二
2017年4月,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荆门城区部分牛肉拉面馆使用的牛油,肉眼可见异物,使用非食用黑色塑料袋包装,无保质期、无生产日期。经查,牛油均为小作坊炼制,原料来源不明。
随后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展开“问题动物油脂”整治行动,发现“问题牛油”非法加工点8处,查扣“问题牛油”6458公斤,均以“涉嫌未经许可,生产加工食用动物油脂”立案查处。这些加工点被全部取缔,没收牛油全部无害化处理。
案例三
2017年11月8日,荆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举报,在一居民点查获一名男子未来得及销售的210只死鸡,将线索移交至荆门市公安局掇刀分局。
经查,张某伙同郝某,从随州养鸡场、家禽批发市场等处,低价收购死因不明的1290只死鸡销售给刘某。刘某将死鸡剥皮,去掉鸡头、鸡脚、鸡翅,冒充野鸡向沙洋县某镇多家干货店销售。此后张某、郝某又先后将死因不明、未经检疫的5355只死鸡销售给刘某,刘某再次将这批死鸡销售给沙洋县某镇多家干货店。
公安民警历经3个月,往返武汉、随州、孝感、广州等地,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将张某、郝某、刘某依法逮捕。
案例四
2016年3月,钟祥市韩某将死因不明死猪运至屠宰点途中,被钟祥市畜牧局丰乐镇动物检疫站查获。
经查,韩某为丰乐镇王某所雇,两人向寇某、程某等联系收购死因不明生猪9头,其中8头宰杀后卖到外地冷藏库。
钟祥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韩某等人明知是病死或死因不明猪仍予以收购、运输、屠宰并销售给他人食用,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韩某、寇某、程某等人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对王某等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王某等人不服提起上诉,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述4起案例的画面触目惊心…
与此同时
为防止类似案例再次发生
公开向社会知情人士
征集非法制售食品线索
深挖那些不堪入目的食品制售现场
▼▼▼
经湖北省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向社会知情人士征集下列非法制售食品线索:
一、将顾客食剩火锅汤料过滤后,重新投入餐桌供人食用的;
二、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
三、用草酸等工业除锈剂清洗小龙虾的;
四、篡改食品生产日期或保质期重新销售的;
五、馒头加工使用增白剂、含铝泡打粉的;
六、汤锅添加吊白块等增白剂的;
七、水发食品使用甲醛等防腐剂的;
八、白酒小作坊用食用酒精勾兑白酒的;
九、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禽畜兽等肉类制作食品的。
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将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暗访核查并予以曝光。涉嫌违法犯罪的,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报送线索。对举报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可匿名举报。
荆门市消委秘书处负责人称,根据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吁请广大消费者、知情者积极提供上述情报线索。
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
办公地址:掇刀区深圳大道东11号(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417室)
电话:6081036、6081083
电子邮箱:482996796@qq.com
邮政编码:448124
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
是餐饮人应该坚守的底线
绝不能忽视
荆门人,携起手来
向非法制售食品的
不法分子宣战!
保卫“舌尖上的安全”
发现有上诉9条线索的
一定举报!
电话:6081036、6081083
来源/荆门日报融媒体综合人民日报、荆门晚报
主编/张云峰 编辑/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