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地名委员会日前出台关于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调整的公告。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市中心城区地名管理,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下列道路予以调整。
关于市中心城区部分桥梁命名的公告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市中心城区地名管理,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中心城区部分桥梁命名如下:
编辑:黄德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