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限是保护、建设和管理河道保护河道水域资源的重要依据之一
蓝线规划是所有城市水体岸线利用保护规划着重于引导和控制滨水空间的城市建设保护水系生态环境和发挥水系空间的景观功能
十堰市城市蓝线专项规划出炉这些河道、水库将有新变化一起来了解下▼
《十堰市城市蓝线专项规划(2018-2035)》
十自规JC批前公示(2019)第13号
广大市民:
按照《十堰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2018-2020)行动方案》要求,统筹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实施红线蓝线管控,河流面积不缩小,水质不下降,防洪能力不降低。现依据国家、湖北省及十堰市城乡规划、水利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要求,现按程序对 《十堰市城市蓝线专项规划(2018-2035)》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3.《城市蓝线管理办法》;4.《城市水系规划规范》;5.《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6.《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7.《十堰市城区河道管理办法》;8.《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年修编);9.国家、湖北省及十堰市城乡规划、水利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
二、基本内容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集中建设区范围一致,为城市集中建设区面积591.5平方公里范围主要河流和水库。
为了保护城市河流水库的完整性,上游延伸至各个水库下游延伸至丹江口库区(具体为:犟河至东湾村、泗河至白石坪村、汉江北侧至洞耳河村);
规划期限2018-2035年。
(二)规划对象与层次
(1)规划对象:规划范围内流域面积F≥10km2的河道22条;小二型以上的水库16座。(注:湿地已经融入河流和水库类中)。
(2)规划层次:规划范围内以图则的形式对每条水系做到定性、定量和定位。规划范围外采取蓝线控制宽度的形式划定。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目标:落实《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规定,保障规划范围内水系的完整性,实现蓝线在空间上的强制性管控和保护,保障城市防洪防涝安全,展示水体景观资源,使城市水系在自然、社会、生态功能等方面得到优化,促进“生态山水园林城市”建设,构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水生态环境。
蓝线划定:本次蓝线划定共包含22条河流和16座水库,蓝线划定总面积为75.22平方公里。其中,河道蓝线划定总面积10.32平方公里,占比13.7%;水库蓝线划定总面积64.9平方公里,占比86.3%。
(四)规划建议 (1)确立城市蓝线的法定地位;(2)城市蓝线规划动态更新与完善;(3)明确城市蓝线与其它规划控制线的重要内容;(4)城市蓝线沿线建设用地管控要求;(5)加强蓝线管控,严禁侵占、污染、破坏水体行为,制定近远期侵占蓝线建(构)筑物整治工作方案;(6)城市蓝线复核与建设项目的专项评估;(7)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指引;(8)贯彻落实“河长”负责制,建立城市蓝线工作机制。 三、公示地点
1.新闻媒体:《十堰日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2.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电子屏;
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 四、公示时间
自《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30日内。 五、公示内容
规划范围与年限图、蓝线管控指引图、城市集中建设区河道分类图、城市蓝线规划结构图、城市蓝线规划总平面图、城市河道蓝线断面示意图。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於祥华 电话:0719-8652880;12336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421462649@qq.com通讯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础设施规划科 邮 编:442000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9月11日
来源:十堰日报
编辑:木子 终审: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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