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丹江口市发布重磅消息!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这些地方实行全面禁捕!▼
为期十年
丹江口库区部分水域将禁止捕捞
11月5日,丹江口市召开退捕禁捕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丹江口库区(丹江口段)丹江口大坝坝下汉江水域退捕、禁捕工作,禁捕时间暂定十年。据了解,该举措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部署,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目标任务
记者了解到,会议确定了退捕禁捕工作的目标任务,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5日,在丹江口市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完成捕捞渔船上岸和渔民退捕转产转业工作,对水生生物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工作进度计划
此外,本次会议还明确了相关的工作进度计划。
12020年10月31日前丹江口市要完成除丹江鲌类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汉江干流须禁捕水域捕捞船上岸及渔民转产转业工作。22021年1月1日零时起丹江口库区(丹江口段)及丹江口大坝坝下汉江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禁捕期暂定10年。
十年全面禁渔,
对汉江生态系统的保护,
具有历史意义,
也为汉江里许多物种的保护,
带来了更大的希望。
另外,
今天还有一个水域禁航的通告,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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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浪河特大桥桥区水域禁航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因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浪河特大桥桥墩防撞设施未设置验收,为确保汉十高铁试运营期间通行安全,即日起对浪河特大桥桥区水域实施临时水上交通管制,在大桥桥墩防撞设施设置完毕前,所有船舶禁止通行该水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航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浪河特大桥桥墩防撞设施设置验收完毕。
二、禁航水域: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浪河特大桥桥区水域。
三、注意事项:(一)禁航期间,所有船舶、浮动设施禁止进入桥区水域。(二)丹江口市地方海事局应加强桥区水域安全监管,及时向过往船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协调和解释工作。(三)待大桥桥墩防撞设施设置验收合格后另行发布航行通告。
十堰市地方海事局2019年11月6日
赶紧扩散,互相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