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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录实施方案公布 ●严格按考生志愿录取 ●不得招收或变相招收“借读生”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0日10:08 来源: 襄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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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特约撰稿人陈建波通讯员李国权全媒体记者张丽】3月19日,襄阳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公布。2019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下同)招生录取实行统一平台、统一管理。招生采取自主招生录取、指标到校招生录取、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和特长生招生录取四种形式。

自主招生是激发释放学校办学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多样化高质量教育需求,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需要的重要途径。

襄阳市2019年继续以襄阳四中、襄阳五中、襄阳二十四中为试点,各校从招生计划中单列120人指标,面向全市实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录取办法由试点学校制定后,通过襄阳教育网、学校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

特长生招生是由招生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办学需求,单列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市、县(市、区)招生机构要加强特长生招生过程管理,要组织和监控特长生的特长水平测试。特长水平测试成绩和学业考试成绩是特长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2019年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须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方案报市教育局,经批准后实施。

襄阳四中五中指标到校招生范围为全市所有初中。襄阳四中五中两校2019年总招生计划除自主招生240人外,剩余的90%用于指标到校招生录取,其中65%的指标面向市区(襄城、樊城、高新、东津)初中,35%的指标面向县(市、襄州区)初中,分别按各初中2019年中考报名人数所占比例分配到每一所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名额另文通知。

襄阳一中三中指标到校招生范围为襄阳市区所有初中。将襄阳一中三中两校招生计划70%的指标,按市区各初中2019年中考报名人数所占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名额另文通知。

各县(市、区)属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招生范围为本县(市、区)所有初中。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凡符合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条件的学生均可填写“襄阳市2019年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申请表”。凡申请参加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分数构成情况及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大多数初中学校能够基本完成所分配名额的原则,分别划定襄阳四中五中、襄阳一中三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再分初中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丢失的指标调剂到区域内其他学校,从各区域已过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未被录取的学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襄阳四中五中和襄阳一中三中正式录取的学生分别按照中考分数基本相等、性别基本平衡等原则,采取电脑派校方式随机分配到襄阳四中或襄阳五中、襄阳一中或襄阳三中。

各县(市、区)属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办法,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须报襄阳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经市教育局审批擅自招收的学生,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结果将在襄阳教育网(http://www.xfedu.cn)和“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zjd.hubzs.com.cn)”上公布。招生期间,学生及家长均可登录“信息系统”查询各种形式的录取状态。

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学校的招生录取,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否则取消普通高中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其他形式和其他学校的招生录取。

填报志愿招生录取是将招生学校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在一定区域内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统一划线择优录取。

襄阳四中五中面向全市招生。襄阳四中五中两校2019年总招生计划除自主招生240人外,剩余的10%用于填报志愿招生录取,按市区占65%,县(市、襄州区)占35%的比例,以及2019年各县(市、区)中考报名人数分配到各县(市、区)。

市直其他普通高中面向市区招生,其招生计划不作分解。

各县(市、区)属高中(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其招生计划的分解,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襄阳市区(襄城、樊城、高新、东津及市直)内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但在各县(市、区)招生数额分别限定在各县(市、区)中考总人数减去本地高中实际招生人数以内。

民办高中(含省批国际部)面向全市招生。

方案中称,2019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按考生志愿录取。任何高中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招收未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招收或变相招收“借读生”。任何考生必须在录取学校就读,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2019年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实行“一平台”“两优先”“三不准”的原则,即全市招生录取统一由省招生平台“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总分,分两个批次进行录取,第一批次录取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两个批次分别录取时,分数高的学生优先进入平台录取,同一个学生填报在前面的志愿优先录取。全市录取结束后,不准补录,不准退录,不准换录。

(本版制图:曾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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