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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布今秋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方案,网报时间为9月23日至10月10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1日11:40 来源: 楚天都市报-看楚天

楚天都市报9月11日讯 (记者郭会桥)今天,武汉市教育局公布今秋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方案,网报时间为9月23日至10月10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之内的社会人员,以及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按规定,高中教师资格、中职学校教师资格、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部门认定。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应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体检时间自即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从武汉地区教师资格指定体检医院名单中,任意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教师资格认定步骤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集中受理、审核认定和制发证书。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请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或补充材料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责任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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