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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优师计划”要求 每年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定向培养约1万名师范生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4日07:29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北京8月3日电(记者陈鹏)3日,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师计划”),从2021年起,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与地方师范院校采取定向方式,每年为832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以下统称“定向县”)中小学校培养1万名左右师范生。

“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中央财政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助标准进行补助。报考“优师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优师计划”由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年度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在高校年度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承担国家优师专项培养任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面向中西部省份招生。中西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本科层次师范院校,承担相关省份地方优师专项培养任务。

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录取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到生源所在省份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不少于6年。“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后须按协议约定,到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

《光明日报》( 2021年08月04日 09版)

【责任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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