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科学合理、高效公平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3〕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22号)要求,省委宣传部于2017年5月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016年湖北省文艺精品创作扶持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重点从项目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与效果四个方面,对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益进行全方位评价。通过绩效评价,查找专项资金投入、使用、监管及中标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本次评价报告在省财政绩效评价评审中等级为优。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强化项目单位责任意识,主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根据新《预算法》和《湖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6〕17号)相关规定和“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现将《2016年湖北省文艺精品创作扶持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予以公开。
(作者: 编辑:张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