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 经济金融

大冶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32条”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5日06:41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雷巍巍、通讯员卫学平)2月12日,大冶市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减轻企业负担、缓解融资难、营造开放诚信的市场环境、转型升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完善政策执行方式6个方面,出台32条具体意见,拿出真金白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意见”指出,对首次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或中国制造业500强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围湖北省百强企业或湖北省百强民营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不重复奖励);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科技小巨人企业(产品)的给予20万元奖励。

鼓励民营企业“机器换人”。对设备(自化机器人)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机器换人”项目,竣工投产后给予其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15% (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对购买国际或国内生产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给予购买价格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据了解,大冶民营企业占据该市企业总数的93%,解决了95%的乡镇劳动就业,贡献了98%的税收。

【纠错】编辑:admin

Copyright © 2001-2020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在线投稿网站地图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