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红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对外四前置,对内周汇总”的方法,对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
该局给建设单位和承建企业“一份告知书、一份申请表、一份承诺书、一块牌子”。“告知书”即:告知建设单位和承建企业预存的金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上的权利、义务、责任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表、承诺书”即: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难以一次性足额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时,需要书面申请并作出时限和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一块牌子”即:要求施工单位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设立《某某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牌》,公示建设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每月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
该局将执法融于服务之中,将工资拖欠风险降到最低,将工作目标升到最高,促使承建企业规范用工,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保障水平。(肖志祥 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