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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掇刀对一起盗窃案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8日21:30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谭秋雨)4月8日,掇刀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拟对一起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听证会邀请了掇刀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参加。

犯罪嫌疑人付某31岁,荆门人,系荆门某小区物业公司工程设备部经理。2020年9月5日,付某发现小区一仓库内存有大量螺丝、角铁、槽钢等废旧金属和切割机等设备后,私自将仓库内重量约为2.2吨的金属卖给废旧回收站,并卖得现金5100元。次日,这堆废旧金属的所有人贺某发现物品被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付某主动赔偿了贺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付某盗窃案的案情,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和说明。检察官认为,付某的行为虽然构成盗窃罪,但系初犯、偶犯,且案发后能主动投案自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建议对其作相对不起诉。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情理上讲,也彰显了刑法的人文关怀,真正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宽容司法,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为群众办实事,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参与听证的政协委员说。

与会听证人员一致认为,该案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同意检察机关做出的相对不起诉意见。

“这件事给了我很大教训,今后我一定会学法守法,踏实工作,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付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

【纠错】编辑:襄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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