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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东宝区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提升执行质效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16:22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洋 邓亚男)9月14日,笔者从荆门市东宝区法院获悉,今年以来,该院改“一人包案到底”为“流水线”作业,将案件繁简分流提升执行质效。

近日,随着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公司代表当场支付全部款项,申请执行人高某向法院出具书面《结案证明》,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圆满解决。

“没想到打官司也能这么快!从8月2日立案执行到8月3日结案,仅仅用了两天时间。”当事人高某感慨地说。案件执行提质,得益于东宝法院试行的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

为了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3月起,东宝区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开展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先行试点工作。区人民法院出台了《东宝区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先行试点创建工作方案》及其实施细则、执行人员职责清单等方案,全面压缩从立案、案件分配、网络查控至信用惩戒、结案等每个环节的办理期限。

东宝法院科学界定“简案”与“繁案”区分标准,将财产保全、有可供执行财产、有单位协助执行等6类案件划分为“简案”进行快执;将无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执行异议、群体性案件、涉黑涉恶等10类案件划分为“繁案”进行精执,规定“简案”24个工作日内结案,“繁案”3个月内结案(法定期限6个月)。

同时,将法院人员力量向执行局倾斜,采取“1+1+1”(1名法官/执行员+1名书记员+1名辅警)团队作战模式优化人员组合,一改以往“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施行分段集约“流水线”作业模式,将事务性工作分解剥离出来,分门别类交由专人集约化处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各执行流程和执行节点环环相扣、互相监督,执行节点全监控。 

自7月15日正式启动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办案模式以来,到9月8日,东宝法院共受理首执案件237件,划分繁案186件,正在办理中;划分简案51件,结案47件,简案结案率92.16%,平均办案天数9天。

“推进繁简分流改革不仅能够兼顾公正和效率,还能让人民群众在参与司法的过程中,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带来的满足感和获得感,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东宝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纠错】编辑:雷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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