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时报讯 见习记者柯云峰文/图
在外打工时得知父亲病重,因不愿将离婚后生的儿子带回家,阳新女子将6月大的孩子,托付给一起在温州打工的老乡,说好照顾一个月给对方500元钱,不想一个月后回到温州,老乡和孩子都找不到了。
昨日,阳新三溪镇的明雨致电本报反映,10年前,她的孩子被老乡以9万元的价格卖了,她多方寻找至今无果。
离婚不久生下一男孩
明雨今年50岁,阳新县三溪镇长河村人,曾嫁与三溪镇车前村姜某为妻,并与他育有3女1子。2001年底,明雨与姜某离婚。
谈起与姜某的婚姻,明雨至今仍觉心痛。她介绍,1995年开始,前夫时常不回家,两人因此产生矛盾。但她为了4个孩子,一直未与姜某离婚,甚至孤身前去广东、温州等地打工养家。
2001年8月,明雨回老家为孩子们送学费、生活费,顺道去阳新县城跟姜某谈4个孩子的抚养问题。“那时我们还没离婚,就一起在旅馆住了两晚。”明雨说,不久回温州后,她发现自己怀了孕,但那时她和姜某的婚姻已无法维系,两人在当年年底便离了婚。
2002年6月28日,明雨在温州三医院产下一子,体重7斤,取名为明鑫鑫。由于是离婚后生子,明雨觉得“实在不齿”,便没有告知娘家人。
2002年底,明雨的父亲病重,急唤明雨回家。“父亲当时已经82岁,病得厉害,怕熬不完那个年了,要我回去团圆。”明雨急忙收拾东西准备赶回老家,因不想将出生不久的儿子带回去,就将其托付给了同在温州打工的明峰,并谈好照看一个月给对方500元。
幼子托给老乡后失踪
因放心不下6个月大的儿子,2003年元宵节刚过明雨便赶到温州。但让她伤心欲绝的是,明峰称孩子已因病过世。
明雨怎么也不敢相信,于是在温州和阳新四处询问。终于,在阳新县城工作的陈某告诉她,曾看到明峰把孩子交到大桥头附近,一外号叫“黑皮”的男子手里。明雨赶紧赶到那个地方,果然看到一名女子抱着自己的孩子。后来才知,该女子是“黑皮”的老婆。
明雨回忆,当时情绪激动的她欲上前抱孩子,不料“黑皮”的老婆恼怒地说:“又不是在你手上抱的孩子,凭什么要给你,你拿8000元钱来取。”
然而,那时的明雨根本没有余钱,无奈之下只好以急事为由,向娘家的亲戚借了5000元。但当她拿着钱赶到大桥头那边时,女人和孩子都找不到了。
回到温州,明雨发现明峰换了住处,打电话也不接,后来甚至连电话号码都换了。没有心思再工作的明雨,也回到了老家。2003年下半年,明雨嫁到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
在开始另一段婚姻生活的同时,明雨也踏上了寻找儿子的漫漫征程,甚至为此放弃了一切工作。
“隔几天就来阳新,四处打探消息,每年都这样。”明雨告诉记者,自从“那次”后再也没找到孩子和明峰。只是听阳新县城一明姓好友说,她前夫朱某(化名)曾与明峰一起去“黑皮”处抢回孩子,然后明峰以9万元的价格,将儿子卖给了阳新县内的人,至今孩子在何处她也不知。
漫漫十年悲苦寻儿路
“我的眼睛现在看不清东西,医生说是哭得太多了。”明雨泪眼朦胧地说,她曾因思儿心切导致神经错乱,左腿和左臂完全没知觉。后来,明雨被现任丈夫送到咸宁一九五医院治疗,再转到咸宁协和医院,住院一个多月,在家打针3个多月,医药费花了3万多元才好转起来。
儿子的丢失一度让明雨很自责。“我现在最害怕的就是,我死了,我儿子还不知道他亲生妈妈是谁。”明雨说,她每天拿着儿子小时候拍的照片,一边看一边哭。每当听到拐卖孩子的事情,她就会联想到儿子。为此,现任丈夫有时故意把照片藏起来,就怕她睹物思人,把眼睛哭瞎。
湖北文光律师事务所陈律师透露,明雨曾多次向他咨询孩子的问题,之前她一直有心理负担,认为儿子不是与合法丈夫所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最终在陈律师的支持下,今年2月27日,明雨向阳新县公安局报警。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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