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新闻发布会
专题
荆楚网视
电影风向标
播客
访谈
金融
房产
汽车
旅游
女性
彩票
手机荆楚网
食品
媒介
襄阳
宜昌
亮盾网
视界
网上湖北
楚天都市网
金网
东湖评论
东湖社区
微博
科教
文化
企业
健康
IT
English
法治
新闻湖北 > 黄石新闻
更多

湖北居民阶梯电价执行 居民用电高峰多数超首档

发布时间: 2012-07-02 11:03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手机看新闻

●首档180度居全国中游;二档400度还算比较高

 

●记者调查:黄石居民用电低谷时,一、二档用户占100%;用电高峰时,二、三档用户占92%

 

●共表户、合租户可否分表尚待确定

  楚天时报讯 6月30日,我省物价局公布了《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实施居民阶梯电价试行方案的通知》。从7月1日起,居民阶梯电价正式实施。对照全国来看,我省首档电量180度在全国属中等水平,第二档400度在全国为较高水平。

  调查显示,黄石市城区居民在用电高峰时段,一般会超过第一档电量。截至目前,黄石市各相关部门并未接到阶梯电价具体实施方案通知。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省出台实施的方案,未明确表示现行阶梯电价方案的试行期限。

  方案

  首档0-180度高于此前听证方案

  根据国家《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要求,居民阶梯电价自7月1日起的用电量开始,我省阶梯电价以月份为周期实施,即以8月份抄见电量起实施。方案执行范围包括,湖北省电力公司直供直管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直抄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居民每月用电量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分档电量:第一档为0-180千瓦时/户·月,第二档为181-400千瓦时/户·月,第三档为超过400千瓦时/户·月以上的电量。分档电价:第一档保持现行电价标准(0.57元)不变,第二档每千瓦时提价0.05元,每月最多增加电费11元,第三档每千瓦时提价0.30元。

  同时,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湖北省的居民用电平均提价水平2.2分/千瓦时调整。此外,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千瓦时免费用电量。

  从7月1日起,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区、市)将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目前各地陆续公布了最终的实施方案。5、6月听证阶段关于“首档电量过低”等争议问题,在多省最终方案中得以解决。对照全国来看,湖北省首档电量180度在全国属中等水平,第二档的400度目前在全国为较高水平。

  调查

  居民用电高峰期一般超过第一档

  家住武汉路的饶南正是一家三口同住,从去年6月至今年6月的电价单中看出,去年4、5月用电量最少为204度,支出116.28元;最高为今年2、3月的电量666度,共付电费379.62元。若改为阶梯电价,用电量最低时,未超出第一档电量,故电费依然为116.28元;最高用电量时,电费为394.92元,比原来多支出15.3元。

  住在铁山区的陈琴家,不仅家中有五口人,而且家中电器多,用电量一直“高居不下”。同样从去年6月至今年6月,用电量最少的2012年2、3月,也有791度电,电费450.87元,实行阶梯电价后多交21.55元;最高峰时段为2011年6、7月,1735度电支出988.95元,实行阶梯电价后多交302.5元。

  计算方法:原来电价1735×0.57=988.95元,若改为阶梯计价,那么最多用电量的1735度电将被分作三个计价区间(两个月一算,则阶梯电价各档位电量标准均×2)。0度—360度,按0.57元/度计价,电费为360×0.57=205.2元;361—800度这440度电的电费为440×0.62元=272.8元;而801—1735度这935度电的电费为935×0.87=813.45元。电费总额为205.2元+272.8元+813.45元=1291.45元,要多交电费302.5元。

  随后,记者随机采访了25个黄石城区家庭,主要是对其从去年6月至今年6月以来的用电情况进行统计。从调查数据中看出,市民用电高峰主要集中在1月、2月、7月、8月、9月、12月。其中,最高用电量为1903度(2、3月),最低为49度(4、5月)。据统计,这25个城市家庭中,一年中最少用电量时,属于第一档电量的用户占68%,达到第二档电量的用户占32%,无第三档用户;一年中最多用电量时,第一、二、三档电量用户分别为8%、52%、40%,故城市居民用电高峰时,一般会超出第一档电量。( 一栏为试行阶梯电价后需多缴的钱)

  声音

  诸多网友担心夏冬两季不够用

  我省阶梯电价试行方案的出台,连日来掀起网友的热议。首档电量0-180度,很多网友担心,夏冬两季根本不够用。“双色球”:既然要实行阶梯电价,定量标准为什么不按一年分为四季实行?春秋季用电少,冬夏季可是用电高峰。

  唐银娇:有多少人觉得自己是80%以内的请举手?反正我不是!

 

  “梦想点然激情”: 任何事情都有二面性,中国现在需要的就是改革,

 

  “天恩’S dad”:完善后的方案中,第一档标准最高的是上海,为260度/月,最低的省市也在150度/月左右,均比之前方案有提高。但地区城乡差异问题,还是一时难以解决。

 

  “冬日阳光”:既然当前政策是鼓励家庭在用电高峰节约用电,那在统计用电度数时,22:00-6:00的用电度数也应算一半,以鼓励低谷用电。

  毛宗杰:山西省方案:第一档电量为170度及以下,0.477元/度;第二档电量为171度至260度,电价标准为0.527元/度;第三档电量为261度及以上,电价标准为0.777元/度。

  中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余序洲:像这个周末的气温,开不开空调还真是个问题。如果要开空调的话,180度电根本就不够,看来为了节约开销,只好不开空调。不过话说回来,这样的天室内很难受,但室外不错。呵呵,再要有这样的天,我就搬把椅子在外面不回家,竹床阵有望复出。

  问题

  “双月”抄表用户岂不是要吃亏?

  黄石市现大部分家庭的抄表周期为两个月,即“单月”、“双月”抄表制(如:某户4月初交电费,则所交的是2、3月所用电量的费用,属于“双月”)。按要求,居民阶梯电价自2012年7月1日起的用电量开始,我省阶梯电价以月份为周期实施,即以8月份抄见电量起实施。

  对此,家住武汉路的刘女士就提出了“抗议”。“我们家是‘双月’制,那岂不是要吃亏多出钱?”刘女士不满地说,8月份抄见电量即为6、7月份的用电量,这样算来,6月份的电量也被实行了阶梯电价。而“单月”用户7月交5、6月的电费不算阶梯电价,9月交7、8月份则刚好符合。“7月1日起实行,无奈6月电量就包括在内。”刘女士接着说,6月份天气炎热,晚上基本都开了空调,估计超了第一档电量。

  同时,据省电力人士介绍,抄表周期为一个月的,阶梯电价的分档电量按标准确定;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分档电量按其标准乘以2确定。“用同样的电量,每个月交电费的家庭,比两个月一交的家庭要多出钱。”家住河口汪先生称,河口用户的抄表周期均是一个月。汪先生给记者打了个比方,4月用120度,5月用240度,如每月交电费的话,则5月超出第一档电量,要多交钱;如两月一交的话,相加正好是第一档电量的2倍,在0-360度范围内,则无需多交。“照这样算,每月交电费的用户可否也改成两月一交呢?”

  共表户、合租户可否申请分表?

  几年前,家住大冶市的王先生和弟弟合做了一栋四层楼房,王先生及家人住一、二层,弟弟住三、四层,当时就只装了一块电表。电冰箱、3台挂机空调、电热水器等,家里的电器着实不少。一到夏、冬季,用电负荷上升,电表数字就跳个不停。

  据王先生介绍,夏季最高时,他家两个月曾用了500多度电。“我家属于共表户,不知这种情况可否申请分表?”王先生说,如果可以申请分表,相当于他和弟弟各“拥有”一个第一档电量,分摊下来,估计最高峰时,也不会多掏钱。

  同样,实行阶梯电价后,合租户也多了用电烦恼。陈女士在大上海广场买了一套房,装修隔成三个独立房间,分租给三位房客。“我自己在家安了三块分表,以前,房客自己用多少就出多少钱。”陈女士称,实行阶梯电价后,分表已体现不出“公平”。交电费的户头只有一个,也就是说,三户只能享受一个第一档电价,无疑要多掏钱。“关键是,我还不知道如何给房客算电费,难道最后只有平摊?”陈女士无奈地说。

  记者方燃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李欢)
【复制链接 推荐给好友】 [收藏本文]
精彩新闻随手看,订《湖北早晚报》,每天0.1元
电信手机用户输入手机号直接订阅:  
更多关于 的新闻
手机报

移动: 湖北手机报:发送 HBSJB 到 10658000
楚天都市手机报:发送 CTDSB 到 10658000
湖北惠农手机报:发送 HBHN 到 10658365

电信: 湖北早晚报:发送 CZW 到 1065970107
湖北早晚报短信版:发送 88 到 1065970100
天翼健康生活手机报:发送TYJK到1065926858

联通: 联通手机报-湖北日报:发送 HB 到 106558666
联通手机报-楚天都市报:发送 Z 到 106558226
联通手机报-楚天金报:CT 88 到 1065970100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广告、合作联系:(027)
  • 3C:18971218899食品:88568405法治:88568409
  • 健康:13554152788产经:88568401教育:88568415
  • 汽车:88568172女性:88569477金融:87130299
  • 旅游:88569468文化:88569462网上湖北:88568400
  • 无线新媒体:88567715视频:88569476企业:88568456
视觉
更多
热点推荐

Copyright © 湖北楚天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版权为 湖北日报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采购中心 - 2001-2006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