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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新建住宅小区超1500户须建幼儿园

发布时间: 2012-08-10 09:19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三峡晚报讯(记者汪蕾 实习生张天龙)9日,在市政府举行的城区学前教育推进工作会上,市教育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和市房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宜昌市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文件要求,新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或者居住户数达到1500户及以上的,均应配套建设幼儿园,最小办园规模为6个班。

  规划部门表示,今后将把配套建设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建设规模等控制要求,列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小区配套幼儿园一般应与小区住宅楼相对分开建设,宜设置与小区住宅业主出入口相分离的独立出入口。未按照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配套幼儿园建设的住宅小区,规划部门不得办理规划验收手续。

  对达到配套建设幼儿园规模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保证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小区主体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应当优先建设配套幼儿园、优先交付使用。

  住建委也表示,在幼儿园建设过程中,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配建的幼儿园项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文件还指出,配套幼儿园交付使用后,日常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所在新建住宅小区统一管理。配套幼儿园公共部位维修资金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由所在区教育局缴纳。区教育局应将交付后的配套幼儿园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者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满足本区域居民适龄子女就近入园需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配套建设的幼儿园或改变幼儿园用途。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政策公布

  两级财政补助 省市示范另奖

  一直以来,部分民办幼儿园都存在办园条件落后、硬件差的问题,为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9日,在宜昌市城区学前教育推进工作会上,正式公布了城区(不含夷陵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政策。

  具体奖补政策为,市、区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补助,主要用于补充玩教具,教学设施设备,校园安全,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资助,教师培训,弥补公用经费等。市级补助经费由市财政直接拨付到区财政,由区财政、教育部门划拨到各幼儿园,区级配套补助由各区确定。

  此外,对获得省级示范幼儿园称号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每园2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示范幼儿园称号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每园10万元奖励。

  教育部门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

  免试就近入学 不得擅自收费

  9日,在城区学前教育推进工作会上,有关负责人再次强调了幼儿园要强化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

  会议强调,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严格按照规定就近免试入学。按照省办园标准,严格控制入园年龄、班额和规模,幼儿园不得设置学前班。

  同时,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幼儿园的可收费项目为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可代收费项目为体检费,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项目为外出活动费和乘车费。除此之外,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允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蒙氏班、课后培训等名义或者以其他任何名目另外收取费用,不允许收取书本费。

  至2013年,城区将新增公办幼儿园13所

  长期以来,宜昌城区公办幼儿园数量只占城区幼儿园总数的17.7%,数量不足,难以满足市民对公办幼儿园的需求。为解决这个问题,至2013年,城区将新增公办幼儿园13所,公益性(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幼儿园的比例达到50%。

  根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城区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的具体任务为:

  2011年完成5所,分别是伍家岗中心幼儿园(扩建)、点军区艾家幼儿园(改建)、点军区五龙幼儿园(改建)、猇亭区七里冲幼儿园(新建)和宜昌开发区东苑管理区幼儿园(新建)。

  2012年完成4所,分别是伍家岗区旭光幼儿园(改建)、点军区联棚幼儿园(新建)、点军区桥边幼儿园(改建)和宜昌开发区南苑管理区幼儿园(新建)。

  2013年完成4所,分别是西陵区窑湾乡沙河村幼儿园(新建)、点军区土城幼儿园(新建)、点军区朱市街幼儿园(新建)和猇亭区云池幼儿园(新建)。

  据了解,目前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缓慢,市政府明确表态,这些任务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市政府将把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纳入市直各部门和区政府年度教育考核。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李欢)
关键词:宜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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