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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百万以下科技企业 注册资本可“零首付”

发布时间: 2012-08-29 07:48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图为:“黄金十条”为光谷增加新的动力(CFP供图)

  楚天金报讯□本报记者邬红波

  自主创新示范区,全国有三个,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另一个,便是武汉光谷。

  “什么是示范区?那就是要有制胜利器,要先行先试。”前日,在武汉市政府常务会上,唐良智坚定地说:“创新,才是我们要找的源动力。”

  由此,武汉市专门为东湖高新区出台“黄金十条”优惠政策,促进东湖高新区科技成果“落地开花”,率先破解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难题,旨在激发科研人员与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力。

  鼓励科研人员留岗创业

  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

  允许和鼓励在汉高校、科研院所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留岗创业,根据其创业情况保留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登记3-8年,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创业所得归个人所有。

  鼓励在汉高校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到孵化器创业的学生,创业时间可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创业之后可重返学校完成学业。

  解读:目前,国内主要科研力量集中在高校院所,很多科研人员不愿意放弃事业单位的稳定待遇,并承担创业的风险。留岗制度为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提供了自由空间。

  成果一年内未“开花”

  发明人享有七成收益

  开展国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在汉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一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在成果所有权不变更的前提下,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拥有成果转化处置权。转化收益中至少70%归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所有。

  对促成专利技术在东湖高新区内转化的推广转化机构,按专利技术转让或实施许可合同金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可给予50万元奖励。

  解读:该政策直接借鉴美国《拜杜法案》的理念。《拜杜法案》中规定,由联邦政府出资获得的科研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于发明人所在的科研机构所有。

  法案一出台,直接促进了美国大学的知识产权转化,调动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北京中关村、南京等均出台类似规定。

  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最高补贴2000万元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东湖高新区建设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经认定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自认定之日起,前2年每年最高可给予2000万元的运营经费支持,第3-5年每年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

  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最高可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解读:据了解,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技术研发主要面向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促进技术突破“中试”环节的制约,解决技术创新链条的锻炼问题,这也是科技经济“两张皮”的关键性问题。

  100万元以下科技企业登记注册可“零首付”

  在东湖高新区登记注册科技型内资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不含1人有限公司),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可在核发营业执照后6个月内缴足符合法定比例的首期出资,其余部分在2年内依法缴足。

  企业登记注册实行“零收费”。企业在运行中,涉及省级以下的行政服务性收费事项一律取消;国家规定的行政收费事项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

  解读:该政策旨在从注册登记缓解减少限制,降低创业门槛。

  在注册资本限制上更是有所突破。目前,注册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二人或以上投资注册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通过“零首付”进一步降低对科技人员创业限制。

  给予3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每年200家企业受益

  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的科技型企业,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的,给予不低于3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年支持200家。

  解读:该政策无疑降低了企业创新风险,资金主要用于创业启动,一般用于科研人员、大学生创办企业科研创新和市场开拓。

  目前,北京、上海、深圳多个城市也有类似政策。武汉3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比深圳还高10万元。

  据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每年将安排不低于6000万元的专项资金。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admin)
关键词:科研院所;高校;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