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移动支付的便捷性不仅改变了人们的消费习惯
也逐渐改变了商家的结算习惯
有些商家甚至挂出了“不收现金”的标示牌
但大家知道吗
“不收现金”的做法是一种违法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拒收现金”也侵犯了消费者选择采用合法正当方式来支付的权利。
近期,湖北正在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行动
湖北省内公众可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举报
也可向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27-12363
1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在官网公布了各地市拒收现金投诉举报电话,并再次提醒,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遇到拒收现金情况时,请保全证据,可在工作时间向当地人民银行投诉举报,有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