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维权在身边| 拔火罐被烧伤...误工索赔这样算!

3·15,消费维权在身边| 拔火罐被烧伤...误工索赔这样算!

发布时间:2019-03-11 13:52:01    来源:襄阳晚报

到美容院拔火罐,

结果被烫伤耽误了工作。

消费者向商家索要误工费,

双方却因计算标准谈不拢,

只好请12315协调

01拔火罐被烧伤

汪女士在樊城一家美容店拔火罐时,由于店员操作失误,不慎将点燃的酒精滴在汪女士脸上及颈部,致使汪女士脸部、颈部烫伤,创面约0.6%。汪女士到医院就诊,花去门诊费192.88元。经诊断,汪女士创面保痂良好,医生建议她休息一周。

事后,汪女士找美容店理论,要求该美容店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合计3200元,另外要求退掉在该店办理的3400元预付卡。双方多次沟通未解决问题,汪女士到樊城区消委王寨分会寻求帮助。

02投诉处理过程及结果

樊城区消委王寨分会接到投诉后,进行调解。

对汪女士提出的医疗费赔偿及退卡要求,美容店负责人同意,但分歧的焦点是误工费的赔偿额度。汪女士主张以自己当年5月至7月平均工资5600元为基数,月工作天数22天来计算误工费用;但美容店负责人主张以汪女士7月工资2600元为基数,月工作天数27天来计算误工费用。

调解人员咨询律师后,建议以汪女士年度工资额57410元为基数,以月工作天数30天来计算误工天数和费用。

经计算,美容店赔偿汪女士10天的误工费用约1600元,加上医疗费192.88元,合计约1800元,并将预付卡里的3400元退给汪女士。

03案例分析

本案中,汪女士到美容店拔火罐,店员操作失误,不慎将燃着的酒精滴在汪女士脸上及颈部,致使汪女士脸部、颈部烫伤,创面约0.6%。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因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04法律提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又是一年3·15

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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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发现商家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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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通讯员文勇 全媒体记者张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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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巧雨

审核:释喻

校对:彭清

终审: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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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