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公布!宜昌农村户口的人注意了,9月1日起施行!

刚公布!宜昌农村户口的人注意了,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9-08-08 11:58:15    来源:三峡晚报天天向上

来源:湖北日报、湖北财政厅

小编:周娓

值班主编:杨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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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刚发布的决定

别再以为占用耕地是好事

说不定还要交一大笔钱呢!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关于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公示

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耕地占用税具体适用税额标准的决定》对现行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进行了调整

单位:元/平方米
武汉市江岸区45襄阳市襄城区40
江汉区45樊城区45
硚口区45襄州区30
汉阳区45南漳县25
武昌区45谷城县25
青山区45保康县25
洪山区45老河口市30
东西湖区40枣阳市30
汉南区35宜城市30
蔡甸区35鄂州市梁子湖区35
江夏区35华容区35
黄陂区35鄂城区45
新洲区35荆门市东宝区35
黄石市黄石港区45掇刀区35
西塞山区45京山市30
下陆区45沙洋县30
铁山区45钟祥市30
阳新县30孝感市孝南区35
大冶市40孝昌县30
十堰市茅箭区45大悟县30
张湾区45云梦县35
郧阳区22应城市30
郧西县22安陆市30
竹山县22汉川市30
竹溪县22黄冈市黄州区45
房县22团风县25
丹江口市22红安县25
荆州市沙市区35罗田县25
荆州区35英山县25
公安县30浠水县30
监利县30蕲春县30
江陵县25黄梅县30
石首市30麻城市30
洪湖市30武穴市35
松滋市30咸宁市咸安区40
宜昌市西陵区45嘉鱼县30
伍家岗区45通城县25
点军区45崇阳县25
猇亭区45通山县25
夷陵区30赤壁市25
远安县25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30
兴山县25利川市25
秭归县25建始县25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5巴东县25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25宣恩县25
宜都市30咸丰县25
当阳市30来凤县25
枝江市30鹤峰县25

数据来源:湖北日报

什么是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

是对占用耕地建房

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

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

具体税法规定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我省现行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根据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制定,共分为7个档次,实际平均税额为31.59元/㎡。

此次调整后,全省103个县(市、区)平均税额为31.43元/㎡,较现行税额减少了0.16元/㎡。

据透露,新的税额标准综合考虑了各地园林草地占比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遵循税法规定划定:

各县(市、区)

人均耕地面积0.5亩以下的税额标准为45元/㎡;

人均耕地面积0.5-1亩的税额标准为35元/㎡;

人均耕地面积1-2亩的税额标准为35元/㎡、30元/㎡;

人均耕地面积2-3亩的税额标准为30元/㎡、22元/㎡。

耕地占用法规定,对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地区,可在本地区使用税额的50%幅度内提高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

考虑到我省人均耕地低于0.5亩地区主要集中在武汉、黄石、十堰、宜昌、襄阳、鄂州、黄冈等地中心城区,适用税额已是顶格税额标准,故不采取加成征收。

其他类型农用地征税吗?

根据决定,对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占用耕地征税。

注意:本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如果你有中枪

那可得老老实实准备好

缴纳耕地税

扩散出去,让更多人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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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黄诗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