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50余人,荆门太平洋百货拖欠员工工资58.75万元

涉及50余人,荆门太平洋百货拖欠员工工资58.75万元

发布时间:2019-11-22 11:06:09    来源:荆门新闻网

近期

多名太平洋百货职工

在“市委书记专属版”留言称

太平洋百货拖欠员工工资

住房公积金也未正常缴纳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帮忙查实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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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从太平洋百货离职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她是8月初到太平洋百货直营柜台上班的,入职前经理就告诉她,工资可能会拖延发放,但最多只拖延几日。而到了9月底,张女士却依然未收到8月份的工资。

“我们经理说她的工资都不知道找谁要,也找不到领导。后来我才听别人说,好多员工5、6月份的工资都没发,更别说我们8月份才来的。”张女士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她拿回工资。

和张女士有同样遭遇的员工不在少数,另一位在太平洋百货就职的马女士说:“已经拖欠我3个月工资了,每次问都是在处理,但一直没发。”

“工资只发到了6月份,公积金也只交到2月份,但是3-7月份公积金个人部分却依然在扣除。”另一位已经离职的员工艾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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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

9月16日,该局就接到湖北泰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即投诉中的太平洋百货)拖欠职工工资的投诉。

9月19日,该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荆人社监改令〔2019〕37号),责令泰邦商业公司限期付清拖欠和克扣职工的工资。

9月24日,泰邦商业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书面申请延期整改,承诺2019年10月15日前将工资支付至8月,并补缴住房公积金。

10月16日,泰邦商业公司书面回复已发放部分职工7月份工资,但还拖欠6至9月职工工资58.75万元,涉及50余人,并再次承诺10月30日前付清拖欠和克扣职工的工资。

截止目前,该公司仍未付清拖欠职工的工资。

11月8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荆人社监处告〔2019〕3号),11月20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荆人社监行罚〔2019〕3号),进行了处罚。

下一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大督办力度,让泰邦商业公司尽快付清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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