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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北区派出所:以“微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5日16:32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杨文会)今年以来,东岳分局北区派出所探索“微监督”机制,夯实基层所队日常党建队建工作,实现队伍管理和日常工作的监督全覆盖,将责任和压力传达到神经末梢。

据该所所长李传勇介绍,由于市局、分局执纪监督部门对基层所队的日常监督无法精细到民辅警个人、精确到工作具体事,更多是在出现问题之后的追责。所队建立“微监督”机制,对民辅警个人工作中出现的疏漏及时提醒、纠正甚至“微惩戒”,就可以避免产生严重后果,因此,该所探索建立了“北区派出所纪检监察督查小组”,融合纪委、监察、督察职能于一体,制定了《北区派出所纪检监察督查小组工作规则》和操作细则。针对公安工作职能和内部管理实际,根据可能发生的廉政问题、存在的风险隐患,设立了明确处理措施,以常态日常监督致力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控风险。

据悉,自“微监督”机制实施以来,共发布督查通报八期、重点督查事项提醒九期,通报内容达53项,其中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48次、通报批评3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次。尤其是在推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该所纪检监察督查小组以“新发现问题无增量”为目标,把出现问题的机率降到最低。北区派出所执法行为日趋规范,被上级督察和执法巡查通报次数明显降低,队伍整体执行力增强,应用成效明显。

为进一步增强日常监督实效,该所纪检监察督查小组在运行中,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和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工作要求,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开展日常督查,采取现场督查、视频巡查、台账检查、检举揭发等方式,对日常工作、纪律、作风、执法活动等开展监督、调查;同时启动专项督查,针对重点工作、专项工作、临时性紧急任务,由分管所领导带队推动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查纠处理;日常督查实行轮流值周制,实行不定期预告重点督查事项制度,督查结果通报制度。

【纠错】编辑:雷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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