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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实施“1+N”目标长责任制确保争先进位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1日20:37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郭军、柏元军)“针对县级领导、县直单位负责人等不同对象,承担省、市对县绩效考评指标及乡村振兴、招商引资、文明城市创建及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1+N)内容实行‘目标长’责任制,力争在省市综合考评中争先进位。”日前,竹溪县印发《竹溪县“1+N”目标长责任制考评工作方案(试行)》,明确责任主体,夯实目标责任,以前所未有的决心推动重点工作。

该县围绕加快推动“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实,紧扣着力建设“乡村振兴先行区、绿色崛起示范县”奋斗目标,按照省、市相关考核指标体系和县重点工作要求,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实干实为,夯实主体工作责任,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安排部署落到实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促进全县高质量发展。

何谓“1+N”?1即省、市级绩效考评体系;N即县域经济指标、乡村振兴、招商引资、文明城市创建、优化营商环境等125项细化考评指标。

该县把省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各项工作目标、考评标准、分值权重进行细化分解,设置具体“目标长”“目标人”“承担人”“落实人”四级工作负责制,将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到岗;组建由县委书记、县长等县领导组成绩效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专设由县委组织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的绩效办,负责指导“1+N”目标的落实;推行“两委两督四部”(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督办检查室、政务督办检查室、乡村振兴指挥部、招商引资指挥部、创文指挥部、营商环境指挥部)统审(统计局、审计局)联合督办制度,对各项指标的落实进行常态督办。

该县将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把各考评项目绩效考评结果与个人工资、人员考核、干部调整、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挂钩,激励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主动想事、善于谋事、勇于干事、积极成事。

据悉,该县今年将通过实施“1+N”目标长责任制,力争县域经济“倍增”、乡村振兴、招商引资、文明城市创建、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居于全市第一方阵。

【纠错】编辑:雷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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