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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欧美日都市经济圈发展的历程对武汉城市圈经济发展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 2007-12-16 18:00   来源:    进入电子报

  2004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明确指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要坚持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武汉城市圈如何承担起湖北在中部地区崛起?是当前大家普遍关心的话题。从欧、美、日都市经济圈发展的历程对武汉城市圈发展问题,我想提几点思考意见,供决策者参考。

  综观欧、美、日国家都市经济圈都是伴随着城市化而出现的,是城市化发展的产物。城市空间规模的扩张、城市数量的增多和城市经济规模的扩大,有力地推动了都市经济圈的发展。而且在所在国都占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比较欧、美、日国家都市经济圈发展,可以发现其具有规律性的特点。欧、美、日国家是城市化先进国家,尽管国情与我国或武汉城市圈不同,但所走过的城市化道路与都市经济圈的发展经验对武汉城市圈发展是颇具借鉴意义。

  一、欧美日国家都市经济圈的发展历程及对农业和农村产生的影响

  (一)、欧、美、日国家都市经济圈的发展历程

  欧洲是世界城市化历史最为悠久的地区,也是最先出现都市经济圈的地区。伦敦1800年就形成了由中心城市和城市郊区所组成的都市经济圈,圈域半径约13公里,总面积约200多平方公里,总人口达260万人;到1971年形成了由内伦敦、大伦敦、标准大城市劳务区和伦敦大都市经济圈四个圈层构成的圈域半径约65公里,总面积1.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200多万的都市经济圈,是英国的经济核心地区。到1990年巴黎都市经济圈面积扩展到942平方公里,人口832万;如果把巴黎市和7个郊县看作巴黎大都市经济圈,则巴黎大都市经济圈占法国国土面积的2.18%,容纳了法国全国人口的18.8%,聚集了法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8%,就业人口的21.6%和对外贸易额的25%。

  美国是继欧洲工业革命开始后迅速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国家,形成了以纽约、洛杉矶、芝加哥为代表的三大都市经济圈。纽约大都市经济圈是以曼哈顿岛为中心,覆盖1万多平方公里,囊括1800多万人口的大都会地区,是美国甚至世界的经济中心之一。1990年,洛杉矶大都市经济圈覆盖范围内人口达到1300多万,中心城市美国第二大城市洛杉矶人口达到310万,是美国重要的军工基地和文化娱乐中心。到1990年美国第三大城市芝加哥拥有市区人口298万,芝加哥大都市经济圈人口810多万,是美国内地重要的金融、贸易、文化和重化工基地。日本明治维新以后加速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形成了以东京、大阪、名古屋为代表的三大都市经济圈。东京大都市经济圈是由内核区、中层区、外层区组成的半径100多公里、面积3.7万平方公里的城市化地区。2000年聚集了4130万人,占日本全国人口的32%左右,是日本金融、贸易、制造业最集中的地区。大阪大都市经济圈圈域面积2.7万平方公里,占日本国土面积的7.2%;人口2000多万,占日本总人口的16.5%,是日本第二大工业基地和西日本经济中心。名古屋大都市经济圈是以名古屋市为中心,包括岐阜市、丰田市以及四日市等环状城市带共同构成为一体的半径达50至70公里的城市化地区。

  欧、美、日尽管国情不同,但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过程中都出现了都市经济圈这种空间经济形态,表现出某种规律性的东西。都市经济圈发展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可归纳为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强核”阶段。都市经济圈都经历了一个“核心城市”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核心”城市的人口规模,小的一般在二、三百万,多的可以达到七、八百万。都市经济圈的战略地位和经济影响力与“核心”城市的人口规模和经济影响力密切相关。比如,纽约、伦敦、巴黎、东京等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城市都形成了具有全球影响的都市经济圈。当然,并非所有中心城市都催生了都市经济圈,只有那些发展条件优越,而且善于抢抓发展机遇的中心城市最终成为都市经济圈的强大核心。“强核”阶段的发展动力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在这个阶段,欧洲国家用了200年左右的时间,美国用了100多年时间,日本用了90年时间,表现出明显的赶超发展的态势。

  第二阶段,是“外溢”阶段。核心城市规模太大产生了一系列规模不经济的现象,诸如交通拥挤、地价飞涨、环境污染、人居环境恶化等,由此内生了一股“外溢”的力量,其动力是产业结构升级和城市郊区化。这个阶段产生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强化于四、五十年代。科技进步,特别是汽车步入家庭,是这个阶段的明显标志。政府的引导,比如规划建设“绿带”和“卫星城”或“新城”也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第三阶段,是“布网”阶段。城市功能的“外溢”和城市人口的“郊迁”,使城市建设的理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大都市郊区不再是中心城市的附属,而是大都市经济圈不可缺少的重要功能区。建设城郊一体化的基础设施网络,包括轨道交通、高速公路、航空枢纽、海港枢纽、能源供应、水资源供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等是这个阶段的重要任务。欧、美、日国家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基本上高质量地完成了“布网”阶段。

  第四阶段,是“整合”阶段。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环境保护主义在全球盛行,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增强大都市经济圈的全球竞争力成了国外主要都市经济圈发展的战略任务。要实现这两个目标,必须有效地整合大都市经济圈的功能,包括资源整合、产业整合、功能整合、管理整合等等。欧、美、日国家的情况不同,采取的整合手段不同,发展模式也不同。一般地说,欧美国家十分重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而日本则十分重视发挥政府的规划和引导作用。

  第五阶段,是“耦合”阶段。都市经济圈经济发展和规模扩大促使若干都市经济圈相互重叠、渗透、融合,形成了规模更大的都市经济带。在欧洲地区,著名的都市经济带有伦敦、伯明翰、曼彻斯特都市经济带和巴黎、鹿特丹、鲁尔都市经济带。在美国,著名的都市经济带有波士顿、纽约都市经济带和芝加哥、底特律都市经济带。在日本,著名的都市经济带有东京、横滨都市经济带和大阪神户都市经济带。这标志着都市经济圈的发展已经进入了更高级和更成熟的阶段。

  (二)、欧盟和日本国家都市经济圈对农业和农村产生的影响

  欧盟都市经济圈对农业和农村的影响:西欧城乡一体化过程起步早,到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城乡的差别已经很小。二战后,许多城市尤其是大城市遭到重创,但是农村设施和村庄保存的较好。战后重建一开始,城乡就较为平衡。但另一方面,战后农业生产方面却面临着一系列问题,粮食自给率只有80%左右。从1962年开始,欧共体实行统一的农业市场政策,农业问题成为欧盟中的核心问题之一。欧盟的农业政策目标促进生产发展:80年代中期以前以数量为主,以后以质量为主。稳定市场价格:对生产者和消费者都重要。提高农民收入:80年代后成为首要目标。保护生态环境:80年代以来日益重要。

  ——财政支农资金支出:2002年,欧盟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支出为840亿欧元,1500万农业人口,人均5600欧元。

  ——市场支持政策:一是保护价格一年一定,涉及到几乎所有主要产品。二是政府付费委托储藏,没有国有仓储设施。三是保护收购总量无上限,有下限。粮食保护性收购的数量下限在90年代中期是每次至少180吨。2001-02年度此项支出为393亿欧元:牛肉最多为97亿欧元,食糖为57亿欧元,黄油为44亿欧元。

  ——政府公益服务措施:高度重视政府对农业的公益性服务,包括农业研究、农业推广咨询服务、培训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检验与质量控制、市场促销与认证服务等。经费充足,服务具体。

  ——2001-02年度经费:农业科研经费为70亿欧元;推广咨询和培训服务支出为3.8亿欧元;动植物疫病防治的支出为17亿欧元;农畜产品质量检验支出2亿欧元;市场促销与认证服务13亿欧元。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政策:一是通过投资补贴或贷款优惠,扶持范围包括:农业生产机具的购买,农场设施建筑如谷物仓库建设,农田整治,农场道路,水利设施建设等。国家对农产品加工和营销设施的购置也提供支持。二是2001-02年的支出是65亿欧元。此外还有24亿欧元对落后地区援助,大部分也是用于扶持各种基础设施建设了。三是几十年的积累,支出数额庞大,长期受益。

  ——直接补贴政策:90年代以后,政策目标变化,开始限制面积、限制牲畜头数,降低保护价格。同时给予农民直接补贴,2001-02年欧盟支出为237亿欧元;为鼓励农民保护生态环境,提供补贴;2001-02年支出为55亿欧元。

  欧盟都市经济圈通过这些政策,一是大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表现为生产总量、农产品贸易、土地单产、劳动生产率水平都大幅度提高。二是80年代末期以后,由于过剩,采取了限产措施,但是由于科技进步和基础设施作用,生产率水平仍然继续提高。三是劳动生产率按农业人口平均生产谷物:1961年1400公斤;1984年6613公斤;2003年13040公斤。劳动生产率的增加,为增加农业收入提供了有利基础。

  日本都市经济圈对农业和农村的影响:日本是一个小农经济国家,一直秉承“以农为本”的治国理念。明治维新以后,“农本思想”被继承下来。一战后两件大事:1918年“米骚动”。米价暴涨,引起袭击米店、富商、警察的暴力事件。20年代中后期到30年代初期的农业危机:1931年农民收入仅仅相当于市民的32%,引起了社会动荡,城乡收入差距的发展:1932年以后,大幅度增加了对农业的投入,通过改善农业基础条件、推广农业技术。到1942年,日本农民的收入水平提高到市民的70%左右。二战后,一方面大力发展农业,以解决粮食供给严重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工业,以增加就业和恢复经济。但是,在战后的最初十多年里,随着城市经济加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一度拉大,1959年农民的收入水平仅相当于市民的60%,引起了农民的不满。因此,日本采取了系列措施:

  ——制定《农业基本法》:1961年,日本仿照法国和德国的经验,制定了《农业基本法》。农业基本法的目标有两个:一是“提高农民的社会经济地位”,即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均等;二是培养“自立经营农户”,即农户不需要政府大规模补贴,也能够达到或超过市民的收入水平。

  ——实行补助金农政:农协+农产的基本经营体制;农产兼业化。补助金农政把推行农业政策所必须的经费(人员经费、材料费、补助费、补助金、委托费等)列入财政预算,交付给执行政策的地方公共团体、法人、个人或者其他团体,以求农业政策的落实。一是无偿的财政性投入。资金无法回收的项目投入靠财政,比如农村的道路等公共设施。二是有偿的政策性金融。所谓政策性金融,是指由政府出资组建的金融机构,向政府希望发展、但难以筹集到商业性金融资金的产业部门提供贷款。比如农户的生产经营设施。

  ——补助金农政项目预算:一是设计费用,由科技人员得到;二是生产资料费用,如钢铁、水泥、机械等,一般由工业部门得到;三是劳务费用,由务工农民得到;四是管理费用,用于支付各级管理人员的费用,包括农村基层干部和基层组织。不论是农民的劳务费用还是技术人员、农村干部的费用,都是参照城市同等标准制定的。这一机制在实现城乡居民均等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农协十农产的基本经营体制:农户的经营规模很小,1955年,经营规模0.5—2公顷的农户占有的耕地面积为全国耕地面积的74%。

  以上这些政策,对日本这个人多地少,农业劳动力的利用状况和报酬水平对于收入起决定性作用。补助金农政保证了农民在劳动报酬上同城市处于平等地位;农协体制则保护了农户在农业产前、前中、前后各环节利益;兼业化经营则使农业剩余劳动力得到了充分利用。1961年《农业基本法》颁布以后,农民收入每年以15%以上的幅度递增;到1972年,农民收入水平就略微超过了市民;这种基本态势一直持续到现在。1959年,日本的人均GDP是300美元,1972年时达到2500美元。日本的这一发展阶段与我国或武汉城市圈现在大体相当。日本在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均等方面是相当成功的,并且与此同时也实现了农业与农村的全面现代化。

  二、武汉城市圈和“地方政府主体地位”的形成

  (一)、武汉城市圈的形成

  武汉城市圈是以武汉为圆心,周边100公里范围内的鄂州、黄石、黄冈、孝感、咸宁、天门、仙桃、潜江等8个城市构成的城市群。2004年武汉城市圈人口占全省的50.4%,面积占33%,GDP占60.2%,地方财政收入占51.1%,固定资产投资占59%,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占62.2%,是湖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

  上个世纪20年代:孙中山先生就在《建国方略》中指出:“要把武汉建成如纽约、伦敦之大”,当时许多中外专家学者都把武汉称为“东方芝加哥”。

  上世纪90年代: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提出,发挥武汉“龙头”作用,促进“城城通开、城乡通开”,武汉与周边城市之间的经济互动,由自发状态向自主全面发展。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武汉城市圈运应日生。

  迈入21世纪:武汉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其特大中心城市的地位更显突出。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适时提出了建设武汉城市圈的战略,并努力予以推进。

  (二)、地方政府的主体地位形成

  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武汉城市圈各级政府将在很长时期内承担中部地区经济发展第一主体的重任:负责制定城市的开发与发展规划;采取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城市经济发展。2004年中共湖北省委.俞正声提出:“打造武汉城市圈,以促进湖北经济快速发展,使中部崛起”。2004年4月,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共武汉市委书记苗圩,市长李宪生,常务副市长涂勇,市经协办主任席丹等,组织制订《武汉城市圈总体发展规划》,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按照武汉城市圈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思路,坚持突出特色、整体联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的原则,扎实推进武汉城市圈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区域市场一体化、城乡建设一体化进程,加快武汉城市圈的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努力使武汉城市圈成为我国内陆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之一。

  武汉城市发展尽管历史悠久,但直到改革开放前还一直处于“强核”阶段。上世纪90年代以来,武汉城市相继进入“外溢”阶段,出现了城市圈的雏形。本世纪初,武汉城市圈先后进入了“布网”阶段,并面临着“整合”的艰巨任务。总体而论,武汉城市圈还处于初级阶段,与欧、美、日国家的都市经济圈有较大的差距。

  比较欧、美、日国家都市经济圈和武汉城市圈发展,可以发现其具有规律性的特点:

  第一,都市经济圈多分布在大的平原地区。平原地区开发历史较早,适合人居和大规模的产业布局,城市建设的成本较低,是都市经济圈滋生和发育的主要地区。比如,伦敦都市经济圈发育在伦敦平原;芝加哥都市经济圈发育在北美五大湖沿岸平原地区;东京都市经济圈发育在东京湾平原地区等。武汉城市圈地处广阔中部平原。

  第二,都市经济圈的发展有大的经济中心城市的驱动。可以说,大的经济中心城市是都市经济圈发展的“心脏”,驱动了整个都市经济圈的运行。有时,驱动都市经济圈运行的可能有多个经济中心城市,如东京都市经济圈的东京和横滨;大阪都市经济圈的大阪和神户;珠三角都市经济圈的香港和广州;京津冀都市经济圈的北京和天津;武汉城市圈的武汉。

  第三,都市经济圈一般都有大的港口。港口是都市经济圈发展的门户。世界上主要的都市经济圈都有大的港口,比如,伦敦都市经济圈的伦敦港(泰晤士河的出海口);巴黎都市经济圈的巴黎港(塞纳河上的港口);纽约都市经济圈的纽约港;东京都市经济圈的东京和横滨港;我国的长三角都市经济圈的上海港和京津冀都市经济圈的天津港,武汉城市圈有镶嵌在长江黄金水道上的一颗璀璨明珠——武汉港。

  第四,都市经济圈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分工协作关系。都市经济圈的经济建立在内部严密的组织和分工协作基础之上,从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地域分工协作网络,其标志是城市基础设施完善,交通联系便捷,专业化功能区遍布,生态环境良好,分工协作有序,空间管制得力,经济运行高效。

  第五,都市经济圈一般是跨越行政区的经济区。都市经济圈的发展往往突破了行政区的界限,成了跨越行政区的经济区,因而存在着大量的跨越行政区的协调任务。欧、美、日国家与我国的行政区划体制不同,都市经济圈内部行政市的数量比我国同样规模都市经济圈内部行政市的数量要多,跨行政区协调的任务更为繁重。总之,欧、美、日国家大的都市经济圈都已经进入成熟发展阶段,而武汉城市圈尚处于发展阶段,有待通过“整合”实现协同发展。

  三、当前武汉城市圈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不同城市的发展政策之间的矛盾:地方保护政策不同于国家的区域保护,是一种极端的地方发展政策。这种政策既可能是行政性的,也可能是经济性的。由于这种政策攀比和较量的结果会导致各城市税收“均等化”,其结果必然是任何地区都无优势可言,城市政策失效。一些市、县名义上实行税收“免五减五”或“免五减三”,但私下均以各种方式将地税返还给企业,实行“免十减二十”,以此吸引投资。首先,吸引一个企业,对问题城市来说比对非问题城市更有价值;其次,问题城市的发展环境相对较差,因而认为要吸引投资就必须支付更高的政策成本。

  (二)、在政策主体与程序方面:城市经济发展政策存在政策主体职能缺陷与政策程序不规范问题。超越职能范围,过多运用行政手段干预跨地区经济活动。在城市投资环境建设方面没有完全发挥应有作用。

  (三)、市场壁垒和障碍仍未完全消除:近年来,各城市在发展战略上加强了与武汉的互动发展,经济联系程度较高,但城市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市场准入、质量技术标准等不同形式的地方保护,市场建设的总体水平不高,结构和分布不合理,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市场优势不能互补,集聚和扩散效应不明显,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统一的市场监管机制。

  (四)、产业关联度弱:武汉城市圈内的产业关联度偏低,城市间的产业结构趋同,缺乏合理的分工和互补;产业配套和协作不够密切,未能形成互补性较强产业链;城市首位度高,城市产业主要聚集于武汉市,但武汉市的产业集群又呈现出“大而不强”的特点,产业集群的扩散性未能较好发挥。

  武汉城市圈应当借鉴欧、美、日都市经济圈成功经验,把为各城市锦上添花的财政资金投向农村的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把金融系统的剩余资金通过政策性金融投向新型工业现代化和农村,打破农民在发展生产尤其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方面的资金瓶颈制约。农业和农村落后,恰恰说明农村蕴藏着农民创造财富和价值的巨大潜力。充分利用农民的劳动力,就能创造大量财富。通过政策支持,提高农民增加生产的主观积极性;通过科研创新推广服务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增强农民提高生产水平的客观可能性;有累积效应和长期持续性。农业政策的成功,也大大促进了农村的健康发展:可以拿出更多的土地资源进行生态环境建设,多功能性得到了更好的发挥,农村生活环境质量提高,城乡一体化程度提高。

  四、对武汉城市圈经济发展的几点思考

  (一)、发展的基本思路

  确定统筹武汉城市圈发展的基本思路,要明确二个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统筹武汉城市圈发展属于湖北人民政府对城市圈管理的核心内容,而城市圈管理的合理与否关键取决于城市圈管理的制度基础是否完善。在新形势下对传统规划的体制、理念、内容和方法进行系统的改革和创新,使其能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城市圈基础管理制度方面,发达国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认为,统筹武汉城市圈发展,需要从完善制度基础开始,一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必须设立分工合理、职能明确的城市圈管理机构;二是要有明确的标准经济区与问题区,武汉城市圈划分框架,而且这种划分框架要有立法基础,是城市圈管理的主要基础框架;三是完善落后城市发展政策;制定新的膨胀城市发展政策;制定新的萧条城市发展政策;完善武汉城市圈经济合作政策。四是武汉城市圈内部城市政策要做到同度,利税共享。这一些管理制度的建立才能发挥优势,所谓发挥优:势就是从国家宏观的角度确定空间上的总体部署,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城市经济。才能分区指导,所谓分区指导:就是制定城市开发战略和城镇体系发展重点,城市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城市性重大的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等。才能促进产业合理布局,所谓合理布局:就是通过武汉城市圈规划的制定来加以规范,进行具体安排。

  另一方面,统筹武汉城市圈管理不单纯是促进个别城市的发展,而应是全面管理各种类型的问题城市,寻求综合解决城市病的途径。

  (二)、研究完善功能定位

  要在研究比较优势的同时,进一步研究对武汉城市圈功能定位和完善发展规划。

  所谓定位:就是规定武汉城市圈的一个较大的城市圈范围内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武汉城市圈如何定位?第一,从发挥各城市优势出发进行城市圈定位,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是武汉城市圈经济规划中武汉城市圈定位的最基本原则。第二,从武汉城市圈经济协调发展出发进行武汉城市圈定位。武汉城市圈经济规划的最终目的是促使武汉城市圈经济高速、健康地协调发展。第三,从获取武汉城市圈经济效益出发,进行武汉城市圈定位。武汉城市圈经济规划的实施要以获取武汉城市圈的经济效益为目的,而不是某个组织、企业或个人的利益。功能的定位好与不好要看它,是否促进城市间的协调发展;形成城市间的发展的特色;促进产业合理布局。

  在定位的基础上,要研究和完善发展规划,武汉城市圈各城市要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能够明确规划武汉城市圈的整体定位,特别是从全球经济系统及我国追求新型工业化长远发展的角度,确定武汉城市圈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以及为实现该战略目标,规划武汉城市圈不同城市应当履行的基本功能。

  第二,规划不同城市各行政共同感兴趣、但独自难以完成的内容,主要是武汉城市圈性基础设施的共同建设、武汉城市圈投资环境的营造、武汉城市圈的合理分工与协作。

  第三,武汉城市圈中心城市要树立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工业化思想。武汉城市圈要在自主创新产业的基础上,注重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态环境、生物工程、节能产业、循环工业和数字信息产业等项目建设。关系到武汉城市圈持续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要明确不同城市应共尽责任的内容。武汉城市圈规划作为产业选择的重要依据,一个城市发展什么产业,需要通过规划来确定,武汉城市圈规划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城市具体项目的建设,审批的依据是建设环境和城市综合配套功能的协调等问题,这要靠武汉城市圈规划解决。武汉城市圈规划作为企业选址的重要依据。客观上要求各城市政府能够提供一个城市建设前景的规划蓝图,作为引导企业决策的纲领性文件。

  那么,武汉城市圈规划的作用:促进城市间协调发展;形成各城市发展特色;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城市经济发展规划包括:一是城市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二是城市国土规划;三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四是城市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五是城镇体系与乡村居民点规划;六是生态环境的治理保护规划;七是产业、部门发展规划。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各类规划是互相联系的,规划的内容也可以是相互交叉的,各类规划并不形成一个体系,而是独立进行的。各类规划的互相联系,反映在规划内容的互相利用、互相借鉴上,同时也使规划变得相对容易。更为重要的是对武汉城市圈发展规划进行立法,保证规划的实现。

  (三)、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建立“经营城市”模式

  武汉城市圈各城市的决策者要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建立“经营城市”模式。

  何谓经营城市?两种提法:一种是“经营城市”,另一种是“城市经营”。经营城市是从政府角度出发,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对自然资源、基础设施资源、人文资源等进行优化整合和市场化运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促进城市功能完善,提高城市素质。自然资源主要是指:城市的土地、山水、空间等;基础设施资源主要是指城市的电力、道路、桥梁、通信网络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等;人文资源主要是指:城市的人力资源、文化资源、科技资源和政府资源等。由以上几类资源派生出来的信息资源、品牌资源、形象资源和度量标准等可供经营的城市资源。薄熙来的解释:城市本身是国有资产,是值钱的,而且可以通过经营城市这份国有资产来挣钱。城市不仅值钱,还可以增值,而且这个过程并不是遥遥无期的事情。20世纪30年代,美国大企业家洛克菲勒在竞选纽约州长时提出:“要象经营他的企业一样经营他的城市”。一个企业家的这样一句竞选口号,却提出了一个日后人们探索并加以实践的课题。上个世纪90年代初,当时的大连市市长薄熙来提出要把大连作为一份重要的国有资产来经营。在这一全新思路的推动下,在其任期内他使大连市的实物资产由原来的700多亿增加到2600多亿(恒丰论坛报道)。大连市区有200多万人,而在过去的七八年间,其中100万人住进了新房,有45万人自己没有花钱,完全靠政府运作乔迁新居,住房面积还平均增加了40%。这45万人的房子,投资成本就是120多亿元,如果以90年代初期的财力来比量,是根本不可能的。大连在过去的七八年间,将市区内90多家污染严重的企业迁走,少数销号,多数搬到郊区重建,实现了再生,而搬迁企业的建筑费、设备费、运输费、补发职工的工资、劳保、医疗费以及分流部分职工的安置费,从何而来?大家知道,凡是搬迁的企业,一般都是很困难的企业,厂房、设备已值不了几个钱,但由于大连整体增值,老厂屁股底下的那块地值钱了,所以,90多家老厂的搬迁改造就成为可能。经营城市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将城市资产推向市场,可以减轻各级政府的负担,使政府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抓其他工作,政府如果继续在社会发展中扮演无所不包、无所不能、无所不干的多重角色,那么,政府职能中就会缺乏社会组织体系,致使政府分化出的社会职能找不到有效承接物或适当权力载体。政府不去过多地参与城市经济活动,并不是消弱政府的职能,而是强化了各级政府作为城市“领导”的职能。

  (四)、要协调中心和外围关系

  具体措施有:一是加快实现武汉城市圈中心城市的现代化,即尽量运用高技术,实现工业和农业现代化生产,提高生产率和增加生产量。二是通过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经济方式,“经营城市”模式,组织生产综合体,促进城乡经济有机结合,促进城市经济和技术向农村渗透和扩散,促进农村与城市的协调发展。三是解决中心城市与农村发展存在的矛盾。这些矛盾是:(1)经济空间分布的矛盾。(2)社会经济关系上的矛盾。(3)产业结构的矛盾。(4)人口迁移的矛盾。

 

来源:武汉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本文来源: 编辑:肖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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