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 金文兵 实习生 李红梅)汉江也开始严格管控污水的排放了。昨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委常委、副省长阮成发透露,我省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
汉江流域的县城、丹江口库区、三峡库区、设市城市,2008年内必须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设市城市在2007年底前、县城所在地在2008年底前达到0。8元/吨。
城市污水处理厂必须按规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对进出水量和主要水质指标进行实时监测。污水处理厂不得随意停产;如果污水处理厂“直进直出”、超标排放,也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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