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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主要城市群发展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 2007-12-16 17:25   来源:    进入电子报

  (省推进武汉城市圈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改委规划处课题组)

  国内外城市群发展经验表明,由于城市群一般都具有良好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较发达的区域性基础设施网络、较完整的城市等级体系,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能够发挥其要素集散、辐射带动、集约用地、服务创新等功能,能够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发挥其中枢支配作用,往往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发动机。随着中央“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实施,中部地区城市群的作用日益显现。分析比较中部地区的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的发展现状、发展思路,从中吸取经验,对于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三个城市群发展现状及特征比较

  中部地区三大城市群虽然均处于内陆发展中地区,从总体上看经济发展水平没有明显差距,但各自在推进城市群一体化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亦呈现出不同特点。

  (一)武汉城市圈

  武汉城市圈位于湖北东部,包括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黄冈市、孝感市、咸宁市、仙桃市、潜江市和天门市,土地面积5.7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31.1%;总人口占全省51.4%,2005年,武汉城市圈实现生产总值4056亿元,占全省62.6%;圈内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714.38亿元,占全省60.48%;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67亿美元,占全省的75.8%。武汉城市圈地处中国东西与南北两大发展轴线构成的“十”字型一级发展轴线的交汇处,战略地位重要,是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是我国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区、现代制造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区和现代物流中心区。

  与沿海发达地区城市群相比,武汉城市圈农业人口比重过大;城市群规模结构断层现象严重,武汉市独大、周边缺少大中城市呼应互动;武汉城市圈自然条件较好,但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步伐加快,资源和生态环境矛盾日益凸显、如耕地大量占用、部分城市土地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地表水体污染,湖泊面积萎缩、水土流失等问题比较严重。

  (二)中原城市群

  以郑州为中心,包括洛阳、开封、新乡、焦作、许昌、平顶山、漯河、济源等九个省辖(管)市,区域土地面积5.8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35.1%;总人口4012.5万人,占全省的41%;2005年实现生产总值5915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36.1亿元,占全省的比重分别为56.1%和62.5%;城镇化率为39.5%。

  由于历史上大城市发育相对较弱,使得河南在客观上更加依靠县域经济和中小城市的发展,  目前县域经济占全省GDP的比重高达68.8%,中等城市的实力也明显增强。相对而言,作为全省区域经济中心的郑州却首位度偏低,从实力和功能上都难以适应需要。这一格局决定了中原城市群在一体化道路上的主要特点和任务。一是把打造强劲的区域中心城市作为城市群一体化的重中之重。为此,一方面以强化和完善郑州城市功能,提升产业层次为重点,大力推进郑东新区建设,积极加强郑州中心城市建设;另一方面,大力推进郑州和相距仅30多公里的开封相向发展,加快“郑汴一体化”步伐,使两个城市实现产业互补,构筑功能完备、实力强劲的区域中心。二是强调各个城市的功能定位、产业特色。如郑州市定位于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现代物流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科技创新基地;洛阳市定位于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全国重要的新型工业城市,先进制造业基地,科研开发中心和职业培训基地,中西部区域性物流枢纽;开封市定位于国际文化旅游城市,中原城市群纺织、食品、化工和医药基地,郑州都市圈重要功能区。三是依托各具特色的城市,发展产业和功能区块。河南明确规划了四大产业带:郑汴洛城市工业走廊,以现代制造、高技术、能源、石化等产业密集区为支撑;新乡一郑州一许昌一漯河轻纺、食品和高新技术产业带;新乡一焦作一济源能源、原材料和重化工产业带;洛阳一平顶山一漯河能源、原材料和重化工产业带。

  (三)长株潭城市群。由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组成,位于湖南东北部、湘江下游,沿江呈品字型分布。下辖4个县级市,8个县。三市土地总面积28088平方公里,占全省13.3%;2005年总人口1276万人,占全省18.9%,完成生产总值2412.6亿元,占全省37.35%,人均GDP达到19406元,是全省的1.9倍,城镇化率达到48%。

  长株潭城市群与中原城市群有明显的相似之处,即县域经济和中等城市实力较强,缺乏龙头性的大城市。而长沙、株州、湘潭三市两两相距仅40公里,完全具备相向发展、共为一体的客观条件。几年来,按照“规划引导、基础设施先行、重大项目跟进”的思路不断推进各项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一是于2005年正式出台了《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二是在“交通同环、电力同网、金融同城、信息同享、环境同治”的基础设施一体化上取得显著进展。如今在长沙、株洲、湘潭,一张公交卡可以走遍三市;连接三地的航空、航运、高速公路立体交通网络也已建成;三市银行已实现通存通兑,同城结算;一批跨市域环保项目已相继建成。三是长株潭三市的产业分工初现雏形。在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大框架下,长沙以电子信息、工程机械、食品、生物制药产业为主;株州以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有色冶金、基础化工产业为主;湘潭以黑色冶金、精细化工产业为主。目前已初步形成湘江生态经济带,湘江西岸高新技术产业带,湘江东岸先进制造业产业带。

  比较三大城市群,我们认为,从经济发展水平看,三大城市群大体相当,论人均生产总值,长株潭最高,中原城市圈第二,  中原城市群是一个后发崛起的典型。尽管基础较弱,但近几年来发展势头十分强劲。在面积与武汉城市圈大体相当,人口比武汉城市圈多出近一千万人的情况下,2005年人均GDP已达14743元,超出武汉城市圈770元。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河南自下而上的工业化、城市化路径的结果。武汉城市圈相对落后。这与三大城市群的构成结构有关。因为武汉城市圈中有黄冈、咸宁,孝感、天门,潜江等以农业为主的市。农业人口所占比重过大。这也是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中必须正视的重点难点之一。从城市群规模结构看,三大城市群都不尽合理。中原城市群和长株潭城市群构成的单个城市规模大体相当,但城市首位度过低,缺乏带动辐射能力强的中心城市。而武汉城市圈则恰好相反,城市首位度过高,武汉一市独大,周边缺乏次中心城市与之呼应。从交通区位看,武汉城市圈独特的交通区位优势。武汉素有“九省通衢”之称,扼华中交通要冲,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及管道运输发达,是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运输和通信枢纽。中原城市群中的郑州和长株潭城市群中的长沙其在全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地位不如武汉。

  二、发展思路及主要政策比较

  由于三大城市群发展现状条件各有特点,因而其发展思路和主要政策也不尽相同。

  (一)武汉城市圈

  1、武汉城市圈的发展思路是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武汉城市圈的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进程,努力把武汉城市圈建成为我国内陆地区最具有活力的增长极之一,实现由发展中城市圈向较发达的城市圈的转变;由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不够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不够的城市圈向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圈转变。

  2、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加快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必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依靠市场的力量,实现资源和生产要素在城市圈内的优化整合,防止搞“一平二调”,防止单靠行政手段搞“拉郎配”。政府的责任主要是创造公平、开放的市场,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组合,加强城市圈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解决一体化发展中相互关联的重大问题。在城市圈一体化进程中坚持市场主导地位的同时,政府应在打破行政障碍,建立区域合作机制,形成区域分工体系方面,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2)双赢多赢,互惠互利。加快武汉城市圈一体化进程,推进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要以利益为纽带,以双赢多赢为目标,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利益共享,联动发展,形成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武汉市尤其要与各市处理好下游产品、精深加工产品生产与上游产品、初加工产品和原材料生产之间的利益补偿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使“1+8”从经济和技术的广泛合作中获得各自的利益。

  (3)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加快武汉城市圈一体化进程,必须规划先行。首先要统筹规划城市圈内各城市间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与布局、要素市场建设等规划,通过加强规划管理,推动城市圈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区域产业布局,促进区域资源合理配置,全面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与此同时,还应从武汉城市圈经济发展不够、经济实力不强、经济联系还不充分的实际出发,从最具备条件的重点领域和最薄弱环节突破。其中,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应列入统筹规划的重点之一,要以交通路网建设为切入点,为“1+8”间的交流与融合提供畅通便捷的通道,以交通圈促进经济圈的形成。

  (4)坚持特色,错位发展。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发展的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城市的产业发展水平及其所形成的优势产业集群。而要形成城市圈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推动城市圈内产业结构合理化、高度化,各市既要发挥自己优势,形成特色产业,又要扬长避短,与龙头城市实行错位发展。通过发扬特色、错位发展的合理分工与合作,突破各市“小而全”或“大而全”的自我布局,突破产业趋同化的束缚,真正适应国际产业转移和区域产业升级的大趋势,以特色产业和龙头企业为依托,壮大区域优势产业和名牌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选择、确立城市圈的几个支柱产业。

  (5)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市场机制在加快武汉城市圈一体化中的主导作用,归根到底要体现在企业这个市场主体的作用上,体现在发挥企业和各种民间机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上。以企业为主体,就是避免和克服政府职能部门的过多行政干预,充分发挥企业在区域经济和技术合作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参与城市圈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企业之间加大竞争的力度与合作,以企业的扩张带动城市圈一体化的形成。

  3、武汉城市圈发展方向与重点

  总的发展方向为:突破行政区划体制束缚,加快经济一体化进程,逐步实现“八同”,即:规划同筹,交通同网,信息同享,产业同链,金融同城,市场同体,科教同兴,环保同治。并以经济的一体化为基础,实现武汉城市圈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发展重点:

  (1)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交通基础设施以高速化、网络化为重点,构建包括公路、铁路、水运和航空在内的新型综合运输体系,实现通达性强和“快速、便捷、高效”的发展目标。建成以武汉市外环和环城市圈高速路构成的“二环”,以及由13条以武汉为中心的高速公路和快速路构成的“十三射”为骨架的公路主骨架网;以京广、京九、汉丹、武九铁路和在建与规划建设的京广高速客运专线、沪汉蓉快速客运专线和沪汉蓉沿江铁路为骨架的铁路网;以长江、汉江及其支流组成的水运网;完成天河机场二期扩建。要以推进城市圈信息化进程为目标,加快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城际和城乡互联互通,提高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共享程度。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电源与电网协调发展,优化电源结构,改善电网布局,形成以500千伏双环网和220千伏环网为骨架、城乡电网协调发展一体化供电体系。

  (2)产业发展与布局一体化。一是以城市圈的支柱产业和重点行业为龙头,通过延伸产业链,形成十大优势产业链,即:汽车、电子信息、钢铁、有色冶金、石油化工、盐化工、纺织服装、建材、造纸及包装、食品饮料产业链。利用产业链的纵向和横向延伸,不仅可做大做强产业,而且有利于发展区域产业特色和推进产业布局一体化。二是建设一批具有特色的产业集群。产业集群作为一种高效的生产组织形式,不仅是城市圈工业经济实现集约增长的新模式,而且可充分发挥武汉在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方面的科技、人才优势与龙头作用。通过组建以开发区为依托的产业集群,将武汉的总部经济、研发、品牌与营销等方面的优势同周边地区具有资源与低成本优势的产业基地紧密结合在一起,实现产业布局一体化。三是为优化城市圈产业布局的空间结构,进一步发挥武汉市作为城市圈产业的核心增长极功能,沿主要经济发展轴线,通过整合“1+8”市资源,形成以武汉为龙头和辐射极,以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为节点的六条产业集聚带,包括高技术产业带,汽车产业带,冶金建材产业带,IT设备、电器、电子元器件产业带,石油化工和盐化工为主的化工产业带和纺织服装产业带等。各产业带围绕武汉进行相互融合,并实行联动发展。

  (3)城乡建设一体化。一是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充分发挥长江、汉江、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及沪蓉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干线在沟通城市圈内外经济联系中的重要通道作用,形成“一核、一脊、两轴、两环、四组团、两带”的空间结构。其中,“一核”为武汉都市发展区;“一脊”为由东西向的长江、沪汉蓉高速公路和武九铁路等构成的“Y”字型复合发展脊梁;“两轴”为由京广铁路和京珠高速公路组成的复合城镇—产业发展主轴,以及由京九铁路和大广高速公路组成的城镇与产业发展副轴;“两环”为武汉市区绕城高速外环和环城市圈准高速外环;四组团为东部的黄鄂黄组团、西部的仙潜天组团、西北部的孝汉应组团及南部的咸赤嘉组团;“两带”为北部的大别山和南部的幕阜山生态带。二是完善城镇规模结构。为弥补城市圈现有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中的断层,今后要优化整合超大城市,重点发展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提升中小城市,加快发展农村小城镇。规划到2020年,形成由一个超大城市(武汉)、一个特大城市、7个大城市(黄冈、孝感、鄂州、咸宁、仙桃、潜江及天门)、26个中小城市和70个重点镇组成的城乡协调发展的规模结构体系。三是明确城镇的职能结构与产业分工。其中武汉作为城市圈唯一的综合性城市,为长江中游地区最大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金融商贸中心、交通物流与通讯中心、科教文化中心,以及区域性的旅游目的地。黄石为城市圈副中心城市,鄂东冶金—建材产业带的重要节点,鄂东地区的水陆运输枢纽和物流中心。仙桃为城市圈西翼的副中心城市,轻型制造业中心。其他6市均为三级节点城市,其中孝感、咸宁分别为城市圈西北部和南部地区性中心城市,前者以机电、纺织、食品业为主要方向,后者为生态产业城市;黄冈、潜江、天门以农副产品加工、机电及化工为主要方向。四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以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20字方针为指导,一方面要扩大城镇就业容量,降低农民进城门槛,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步伐;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此促进小城镇的发展,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走城乡融合发展和城乡一体化道路。

  (4)区域市场一体化。一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充分发挥武汉市作为中央银行和众多商业银  行区域分行及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区域性总部所在地的优势,推进武汉市以票据市场、保险市场、产权市场、柜台交易市场等为特色的华中地区金融中心建设,并逐步与国际金融市场实现对接。近期要以产权交易市场的整合和发展为突破口,形成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二是进一步发展和提升商品市场。重点是提升档次、调整结构和合理布局。加速发展面向全国和中部地区的大型消费晶批发市场和重要工业品专业市场,如钢铁、汽车零部件、家电、纺织服装、光电子等高技术产品,以及粮、棉、油、蔬菜、水产等农副产品市场。争取在武汉建立全国性的大型农副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和蕲春药材市场。三是进一步推进要素市场资源整合和一体化发展。技术市场要依托武汉市的科教优势,建设以武汉为中心的区域性科技创新体系和技术市场网络体系,并与全国联网,推进科研项目的协同攻关、科技成果的资源共享,加大科技成果工业化投入力度,提高科技成果在城市圈内的转化率。以武汉市为中心平台,建设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联合开展人才培训与交流、职业技能培训与统一认证,推进城市圈内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信息互通、网络对接和资源共享。

  (5)资源保障、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一体化。与沿海发达地区城市群相比,武汉城市圈有着较明显的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武汉城市圈在加快工业与城镇化进程中,要注意吸取沿海地区城市群发展中,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透支,生态环境与资源又反过来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训,彻底改变以牺牲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自然资源实行节约、集约利用与优化配置相结合,协调好生产、生活与生态对水土资源的需求;协调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山地与平原、河流游与中下游、城乡间的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推进城市圈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一体化,目标是将武汉城市圈建成为生态城市圈。

  (二)中原城市群

  统筹考虑现实基础与发展要求,“十一五”及今后一个时期,中原城市群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创新发展机制,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加速人口和产业集聚,放大整体优势,增强竞争力、辐射力和发展活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将中原城市群建成全省对外开放、东引西进的主要平台,形成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带动中原崛起,促进中部崛起。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十一五”期间,中原城市群的发展目标是:郑州市的核心地位显著提升,九市功能和主导产业定位基本明晰,发展的整体合力明显增强;郑汴洛城市工业走廊等四大产业带初具雏型,培育形成一批优势企业;初步形成以郑州为中心,东连开封、西接洛阳、北通新乡、南达许昌的大“十”字型核心区,奠定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础;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完善,形成区域内任意两城市间两小时内通达的经济圈;城市功能显著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和谐城市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

  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产业关联度的提高和城市空间的调整变化,目前中原城市群向北部的鹤壁、安阳和西部的三门峡拓展趋势日益明显,周边省份相邻城市亦表现出融入的意愿。对此,应按照经济规律和城市发展规律的要求,引导城市群逐步拓展发展空间,提高聚集辐射效应。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中原城市群将努力形成布局优化、结构合理、与周边区域融合发展的开放型城市体系,建成一批特色鲜明、适宜居住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进一步凸显城市经济在区域经济中的主体作用;产业竞争力、科技创新能力和文化竞争力显著提高,建成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能源基地和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用,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城乡居民生活更加富裕,普遍享受较高质量的教育、文化和卫生服务,社会更加和谐。

  (三)长株潭城市群

  1、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思路是

  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思想,统筹长株潭城乡发展,统筹长株潭核心地区和外围区域发展,统筹长株潭经济社会发展,统筹长株潭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人为本,保持生态平衡,统筹长株潭本地区的发展和对外开放,贯彻实事求是的协调发展原则,强调可持续性原则,促进长株潭地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基本原则

  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现实与目标”、“长远与近期”、“整体与局部”这四对错综复杂的关系。

  一是各司其职,正确把握“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既要适应未来发展转变的要求,针对战略性地区和战略资源的配置,完善自上而下政府主导的发展调控模式,又要充分利用和引入自下而上市场主导的发展模式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增长,激发区域经济活力。既要强化政府对公共资源和战略性资源的有效控制,又要坚持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二是顺应规律,正确把握“现实与目标”的关系。务实对待现实与目标之间的差距,兼顾效率与公平,在大力推进发展地区率先发展、提升层次的同时,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政策的倾斜扶持待发展地区,促进和引导生产力的合理、均衡布局;基于对区域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和战略目标的确立,把握好区域发展节奏和时序,在保持区域经济发展现实活力的前提下,既要防止冒进,又要敢于抓住历史机遇,适时调整发展模式,在更高层次谋求更大的发展。

  三是统筹兼顾,正确把握“长远与近期”的关系。在保障区域整体发展战略目标和整体利益前提下,为不同的投资主体和各级行政主体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在保证区域长远利益和生态环境“底线”的前提下,要为近期的开发建设保持足够的弹性空间。

  四是合理统筹,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在保障区域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城市型区域与乡村型区域”、“长株潭核心地区与外围区域”的关系。两类区域不可分割,相互依存,对前者强调刚性规划和建设性开发,对后者强调区域宏观指导和保护性开发。同时也要分类指导,正确把握“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与发展中地区”、“敏感地区与一般地区”的关系。保障发达地区的资源增量,重点解决快速成长过程中带来的资源增量不足、生态环境恶化和缺乏协调等问题;为待发展地区提供加快发展的基础条件和政策扶持,创造发展机遇。对敏感地区(生态敏感地区、战略性地区和战略性资源、现实和潜在的冲突区)突出政府的控制与协调作用,防止生态环境破坏和低效利用;对一般地区突出引导,放手发展。

  长株潭区域发展的核心功能定位是:提高湖南省的区域竞争力国家战略层面的目标定位。通过长株潭地区产业的集群化,推动本区域经济一体化,支持湖南省发挥后发优势,实施反梯度战略,统筹区域发展,提高湖南省在国内省份中的核心竞争力和区域整体实力。努力发展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具有综合优势和强大竞争力的主要城市密集区之一,成为辐射与服务中南地区的经济引擎之一,能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内外竞争和直接对外开放的区域。

  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城市体系和体制机制的重要转型期。体制的复杂性和优化结构的艰巨性,使得城市群一体化的道路尤其具有探索性和开创性。三个城市群从自身实际出发,着力于解决自己的问题,作了大量积极的探索。这些探索既各有特点,也殊途同归。特别是在政府如何适应、引导、推动城市群一体化进程上,形成了一套基本的做法。

  1、注重共识,有序推进

  区域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在于体制的分割。在行政区划及体制不可能很快从根本工解决矛盾的情况下,政府间的协调就成为关键。只有当各地政府认识到唯有一体化发展才能实现共赢时,相互融合才真正成为政府和市场共同的行动。而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就一体化发展的重大问题寻求和建立共识,更是协调行动的前提。三个城市群的协调就是在不断寻求共识的过程中推动的,或者说,首先是从具有共识的问题和领域突破的。如旅游业的一体化、环保的共同行动、重大交通设施、科技合作等等。各城市间的相互合作,也主要是从那些大家共同感兴趣,对各方具有明显带动的领域做起,每一年都立足于做好几件事。实践证明,这样做,有利于一体化的工作尽快起步,并持续引向深入。

  2、规划统筹,强化引导

  区域一体化,规划要先行。各省市非常注重通过规划引导区域的一体化发展。高质量地编制区域规划。河南省委托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院编制了《中原城市群总体发展规划纲要》;湖北省委托中国科学院编制了《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湖南省2005年委托中国城市规划研究院编制了《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在编制区域规划的同时,各地还编制了许多专项规划,进一步细化了有关内容。

  3、基础先行,项目带动

  在率先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大力提高空间效率上,各地都有大手笔。河南以打通对内、对外联系为目标,加快高速公路建设,至2005年底已实现郑州到其它8市通高速,区域内任意两个城市2小时通达。湖南省按照交通同环的要求,构筑快速便捷、立体交叉的交通网络,长株潭区域6大出口基本形成,三市公路大外环已显雏形,市际交通正向以城市主干道为主体的方向发展。此外,在能源、环境保护、通信等基础设施领域也都实施了一批重大项目。

  4、产业支撑,引导分工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核心,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区域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因此,推进产业按比较优势分工合作,是区域一体化的根本任务。产业一体化的主体是企业,主要动力是市场机制。政府则主要从宏观层面把握和引导,并积极创造制度和政策环境。一是明确城市的功能定位,努力形成中心城市与其它城市分工协作的产业发展格局。三个城市群的城镇规划中,中心城市和其它城市一般都有比较明确的定位。这一定位既体现了城市功能的分工,也努力推动产业特别是制造业通过突出重点和特色,形成相对分工的格局。二是明确产业园区的分工定位,并通过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湖南省2002年颁布《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引导产业错位发展、向开发区集中,目前区域内18个开发区发展势头良好;中原城市群通过产业基地化、集群化和园区化发展,努力培育四个产业发展带,在“十一五”时期规划建设42个工业园区及特色产业集群。三是积极为生产要素的流动重组打造平台。四是组建区域性行业协会,提高企业的自组织能力,加强市场主体的跨市域联合。鼓励市场主体在区域性联合上有更大的作为。

  5、重在协调,完善机制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政府间的协调是城市群一体化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三个城市群在这方面都有自己的探索。中原城市群和长株潭城市群相关协调机构均设在省发改委,有专门的处室和编制。

  6、重点突破,圈层推进

  后发地区推进城市群一体化,不可能齐头并进,必须重点突破,圈层式发展。中原城市群在这方面显示了大气魄、大手笔。从中心城市不够强的实际出发,中原城市群首先集中力量迅速推进郑东新区建设和推进郑汴一体化,通过六个对接,力争到“十一五”末,使郑汴两市初步形成基础设施共建、产业互补、资源共享、功能协调的一体化发展格局。目前,连接双向十车道的郑汴快速通道已开工建设,以此为轴线,规划了一系列产业和功能组团,工业、物流、商住、休闲、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实施组团式发展。“十一五”时期,河南将率先建设核心区,形成以郑州为中心、产业集聚、城镇密集的大“十”字型基本构架,确立中原城市群核心区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空间轮廓。

  三、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的政策建议

  纵观三个城市群,一体化进程紧锣密鼓,势头逼人。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则在大步赶上甚至在一些领域超越着我们。以城市群为单位的区域性竞争正迅速成为未来发展的一支主旋律。毫无疑问,在中部崛起的大舞台上,武汉城市圈要真正成为“重要的战略支点”,还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一)要准确把握推进武汉城市圈现阶段的主要任务和方向

  以城市群一体化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是一个根本趋势。但不同水平的城市群各有各的重心。中原、长株潭城市群仍处于工业化初中期,自下而上的工业化路径造就了“基础厚实,龙头乏力”的城市体系——在较强的中等城市和县域经济基础上,主要是缺乏一个大量级的中心城市作为产业龙头和资源配置中心。武汉城市圈武汉的首位度非常高,但与长三角、珠三角比,作为中心城市无论在实力上还是在功能上都相差甚远;周边城市发展很不平衡,县域经济仍然偏弱,中等城市实力不强,与中原和长株潭城市群相比,又有明显的不足,缺乏自下而上的动力。可以说,武汉城市圈是一种“头重、脚轻,腰杆不硬”的格局。这使得武汉城市圈的发展在两个层面上都面对着不同城市群的竞争压力。特别是中原城市群,在活跃的县域经济和中等城市的推动下,不仅人均GDP高于我们,而且经济密度也超出我们近300万元(中原城市群为1007万元/平方公里,武汉城市圈为742万元/平方公里)。区域产业的迅速扩张必将向中心城市的功能提出强劲的需求,有力推动中心城市的成长,形成“水涨船高”的机制,其后发态势不可低估。相比而言,武汉城市圈县域经济和中等城市实力不强,对中心城市功能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需求有限,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武汉作为中心城市的发展。因此,武汉城市圈迫切需要从两个层面上加快推进:一方面要继续大力加强武汉的龙头作用,加快先进制造业高地和现代服务业中心建设,尽快形成服务于区域经济的强劲增长极;另一方面,则要更加重视推进周边八市的工业化进程,在加快县域经济和中等城市发展步伐的基础上,尽快形成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相互支持的区域经济合力。要深入研究别人发展的长处,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优势,努力实现更好更快地发展,才能真正成为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

  (二)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与加强政府的引导紧密结合

  城市群一体化核心在于优化资源配置,必须坚定不移地以市场机制为主导。同时,由于现阶段影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性因素仍然十分突出,这在很大程度上又与行政体制有关。因此,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引导、推动和协调作用。要主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城市产业和功能的升级。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并不意味着政府无所作为。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的紧密结合,才是推动一体化进程完整的、充分有效的机制。在发达的沿海地区,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产业的跨区域融合在很大程度上是市场选择的结果。当前政府的作为,主要是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上和宏观层面推进跨区域合作和产业转移、升级。而武汉城市圈一方面产业发育和市场化程度都相对较低,另一方面政府的越位、缺位现象依然突出,体制的影响依然强大。这就使武汉城市圈在两个方面都面临更为艰巨的任务:一方面要切实将一体化的着力点放在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完善市场机制上来,以更大的气力培育市场主体,清除一切影响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干扰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行为,大力完善以生产要素市场为重点的资源配置机制,优化创业发展环境。在这一方面,政府要退位,还要加大转变职能的力度。另一方面,则要从宏观层面加强协调、引导、推动的力度。不仅要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更要着力于引导市场主体和产业体系更快地在成长中融合,在融合中成长。在这个过程中,尤其需要以前瞻的眼光和气魄,积极引导不同产业向各自的优势区域集聚,避免自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武汉城市圈产业发育还很不充分,但同样存在布局分散、缺乏配套的问题。完全靠市场主体和市场机制自发地进行调整和集聚,可能是一个更长的过程(沿海地区至少走过了十几年)。然而,现实发展时不我待。政府应当主动作为,把推动产业向优势区域集聚,提升产业竞争力作为城市圈产业一体化的一个基本着力点。当然,政府的作为,应当建立在善于运用市场机制而不是简单地进行行政干预的基础上。除了强化政策措施外,尤其要注重完善优势区域特别是重点开发区的产业环境,强化市场与产业的互动、建立专业的生产性服务体系。一个完善的产业环境,是吸引企业和产业集聚的根本因素。

  (三)要高度重视中心城市的功能建设

  根据国际国内经验,中心城市作为核心增长极,至少应当具有三个基本功能:一是产业升级的龙头。犹如东亚“雁行模式”的领头雁,中心城市制造业不断转移、升级,带动周边地区形成“连锁动态产业升级链条”。二是以现代服务业为基础的资源配置中心。中心城市以发达的现代服务业尤其是生产要素市场为依托,形成资本、技术、信息、人才等生产要素高度集聚、高效配置的机制和平台,为整个区域产业发展提供完备的商务环境。三是对外开放的“节点”。中心城市一定是开放的中心,是对外经济活动的中心,是与全国经济乃至全球经济联系的主要“节点”。中心城市功能建设的水平,直接决定着区域经济的竞争力。区域间的竞争,特别是城市群的竞争,将更多地聚焦在中心城市功能的竞争上。功能强大,生产要素就会源源不断地集聚和高效配置,经济规模和实力就能乘势而上。功能的欠缺,将直接导致要素集聚的低水平、资源配置的低效率,这对区域产业竞争力是致命的影响。上海之所以成为长三角不争的龙头,并不在于它的制造业。江苏的同志说,上海有的制造业,我们都有。但上海作为国际性商贸金融中心的地位和功能,是长三角任何城市都无法比拟和取代的。显然,对于中心城市而言,功能的重要性远大于经济规模。从完善中心城市功能的角度讲,上海、广州、深圳在产业龙头和开放中心上已初具格局,但在现代服务业基础上的资源配置中心功能则尚需加强。这已经成为沿海城市群一体化的一个突出重点。上海和深圳都明显提出把发展服务型经济、强化城市服务功能作为城市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方向,体现了对功能“竞争力”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推进。上海和深圳的发展水平比武汉要高得多,武汉仍需大力集聚和提升现代制造业。但与此同时,一定要高度重视中心城市的功能建设。由于历史原因,上海、广州、深圳在中心城市功能建设上应当说晚了一些。而武汉从现在开始则正当其时。从长远看,现代服务业是武汉真正具有优势和潜力的领域。与郑州和长株潭相比,制造业可以各有特色,武汉没有绝对的优势。但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条件则武汉独领风骚。在这一方面,郑州和长株潭已在加快步伐,如在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上,郑州就显示出更大的气魄。对此,武汉必须下大力气加强中心城市的功能建设。使武汉成为区域性乃至整个中部的现代服务业中心、资源配置中心,“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

  (四)注重圈层推进,重点突破

  作为尚不发达的城市群,我们要做的事情很多,工作难度也更大。为了尽可能提高一体化的推进效率,必须从最具备条件、最容易突破、最能产生带动效应的领域入手,重点突破,圈层式推进。在这方面,要借鉴中原城市群的经验,对关键区域和领域果断以大手笔推进,尽快形成效率,带动周边。实际上,重点突破的意义绝不限于重点区域,它的效应是全局性的。同时,要借鉴长三角的经验,每年确定一批推进一体化的重点专题,从需要做、也能够做的领域开始,形成共识和合力,切实予以推进和实施。还要鼓励城市之间相互寻找这样的突破口,不断取得实际进展。这样年复一年做下去,共识会越来越多,合力会越来越强,工作也会越来越深入,积以时日,必然会取得大的成效。武汉城市圈已初步形成了相应的协调架构,下一步应学习借鉴外省的经验,加强力量,完善规程,强化协调机制。建议强化省推进武汉城市圈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九市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在九市市长联席会议充分商讨的基础上,由武汉城市圈建设领导小组确定当年工作重点和方向,武汉城市圈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这些重点和方向确定若干专题,组织九市和相关专家进行研究,提出实施方案;在充分征求九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各市城市圈领导小组和各类部门联席会议,组织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和落实。二是继续推动各层次、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向纵深发展。鼓励各市之间加强横向沟通和联系,在相互感兴趣和迫切需要的问题上不断推进合作。要积极鼓励各种民间的交流与合作。三要强化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指导、检查督办等方面的职能。《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颁布实施后,应赋予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规划实施的相关职能。省推进武汉城市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实人员,加大工作力度。建议在省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基础上,设立协调处,相应增加职数,并在以后适当时候,增加编制,充实力量。四是要更好地发挥省直职能部门的作用。要进一步明确省直有关部门在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中的责任和任务。省直各有关部门都要明确一位领导负责城市圈的相关工作,并固定一个处室赋予相应职能,对口落实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的工作

  (五)在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推进产业一体化

  一是要进一步推进武汉在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中心的建设,完善中心城市的服务功能和商务环境,在服务武汉城市圈、服务全省、服务中部地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鼓励武汉的一般制造业向周边更具成本优势的区域转移。二是高度重视和加强开发区和产业园区的特色化、专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批优势产业的集聚区。各地都应根据现实条件,进一步明确自己的优势产业和发展方向,以开发区或产业园区为依托,推动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特别是园区)集聚。为此,要切实在完善专业性、配套强的产业环境(如产业与市场的配套,产业内上下游产品的配套、产业专业服务业的配套、产业与生产性服务体系的配套等)上狠下功夫,以优良的产业环境并辅之以税收、土地、基础设施等政策,吸引本地相关企业向重点开发区和产业园区流动,吸引沿海地区相产业的转移,尽快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以此为基础,推进各市的产业分工合作,构筑跨市域的产业区块。三是重视加强生产要素市场建设,打造跨市域的资源配置高效市场平台。要更加重视推进金融市场建设,重视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特别要抓住国家发展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的机遇,借鉴长三角的经验,大力推进产权  交易市场一体化,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走出一条路子,努力形成资流本动和重组的市场平台和高效机制。建立统一的教育、人才引进,就业、劳动力转移等政策体系和市场体系,积极推进科技、人才、大型设备等资源共享和合理配

  来源: 省发改委政策法规处

    
(本文来源: 编辑:董育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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