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
●积极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
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实行国民待遇,享受外地客商同样的优惠政策。对从事种植业、蔬菜业、畜牧业、水产业等分别实行政策补贴。
●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
对参加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的,每头补贴保费的80%;对参加奶牛、生猪、家禽、蔬菜(西甜瓜)、种子种苗等保险的,安排专门资金给予投保人60%的保费补贴。
●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和技术指导
对市级农业科技示范户、核心示范户给予贴息贷款支持,市级科技示范户贷款1万-2万元,核心示范户贷款10万-20万元,市财政予以全额贴息。开通“12316”三农热线。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权有序流转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权有序流转,引导土地规范流转。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对农机购置、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进行补贴。
●积极培育大型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实施“龙头企业”建设工程,加快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和改造,积极鼓励龙头企业创品牌。
●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对在市区相关行政部门注册登记,新组建的行业协会和专业中介组织,经考核认定确有业绩的,每个给予1万元奖励。
●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以培训机械加工、钳工、焊工、电工等技术为主,培训时间不低于20周,结业时达到中级工水平,且签订劳动合同达一年以上的学员,可享受一次性补助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