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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联主席:思想解放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先导

发布时间: 2008-03-14 16:50   来源:    进入电子报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赵晓勇
  一
  改革开放以来,湖北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呈现出较强活力与较快增速,日益成为经济增长、活跃市场、促进城乡就业、增加财政收入、富裕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推动力量。
  数据显示,2007年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870亿元,同比增长达14.5%,占地区生产总值接近一半;百家民营排头兵企业实现增加值176.76亿元,同比增长35.07%;到2006年底,私营企业户数年度增长率、私营企业投资人数年度增长率、私营企业税收年度增长率三项主要增速指标均超出全国平均水平。
  但是,湖北民营经济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还很大,2007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不到广东省的三分之一,民营企业数量、进出口总额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我省民营经济迫切需要实现突破性发展。
  民营经济要发展,解放思想是关键。民营经济突破性发展的历程,就是不断解放思想的历程。1979年至1987年,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坚冰被打破,个体劳动者开始出现,民营经济开始萌芽。1988年到1996年,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掀起了思想大解放的浪潮,摆脱了姓“社”姓“资”的束缚,民营经济获得迅猛发展。党的十五大冲破姓“公”姓“私”的桎梏,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明确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民营经济进入第一次突破性发展期。从2000年以来,随着思想的进一步解放,民营经济法律地位和政治地位得到确立和进一步提高,民营经济赢得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民营经济发展趋向稳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充分认识发展民营经济的重大意义是思想解放的重要内容。
  发展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特征。从发展趋势看,经济社会化发展的内在要求需要具有公有制性质的财产组织方式成为民营经济自身的发展条件,民营经济将越来越多地具有公有经济的性质,因此发展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特征,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发展。
  发展民营经济有利于调整和优化所有制结构。所有制是整个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和核心。所有制结构的变化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演进的根本制度原因。所有制结构差异地是东、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存在差距的重要原因。民营经济产权明晰、利益独立、自主经营的特性同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全相容,是市场经济的天然伴侣。以市场为导向,培育适合当前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新经济主体,强调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主体在平等竞争中各展所长共同发展,对于提高经济市场化程度低和加快市场关系发育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民营经济是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创业热情的重大举措。民营经济是民众的自主经济,是老百姓自主创造财富的活动。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使更多的自然人变成创业的主体,在创造财富中获得财富,在创造价值中实现价值,一切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人民群众就必然会尽快富裕起来。
  三
  当前民营经济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两个平等”为民营经济拓宽了发展空间。十七大报告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部分指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这里的“两个平等”,一个是法律上的“平等”保护,另一个是经济上的“平等”竞争。“两个平等”是十七大报告有关所有制理论论述的亮点,是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又一次飞跃,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自主创新为民营经济提供了财税支持。十七大报告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部分指出,“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这就意味着在实施以企业为主的创新战略之后,企业将获得更多的财税支持。
  金融体制改革为民营经济提供了金融保障。十七大报告提出了“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金融体制改革,一方面为民营经济进军金融行业开辟了道路,扩大了民营经济的赢利空间;另一方面也必将提高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进而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
  四
  抓住机遇,以思想大解放实现湖北民营经济突破性发展,核心在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破除障碍、转变观念、不断形成新认识、开辟新境界、打开新局面。
  营造民营经济“敢争先,勇创新”的氛围。破除内陆意识,努力打造“三地效应”,即敢为人先,大胆创新,构建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地;要加强配套合作,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适合适宜发展的气候和土壤,构建民营经济发展的湿地;要大胆参与竞争,在政策上敢于创新、突破,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让资金、技术、人才自然流入,构建民营经济发展的洼地。
  视民营经济“是主体、是方向”,做到思想上理解,感情上接受,体制上认可。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方针,要消除歧视、排斥和自足的消极心理,实现由认为民企是非公的、个人的心理向认为民企是民本经济、百姓经济,不支持民营经济,地区经济发展不了,人民群众富裕不了上转变,实现由认为民企是小企业、小店铺、小作坊、“低人一等”的心理向会挣钱是本事上转变,实现由认为有钱够花、小富即安的心理向干大事业、求大发展上转变。
  对民营经济“彻底放、放彻底”,做到凡是政策明确的要坚决执行,凡是实践可行的要坚决坚持,凡是外地能做的要坚决效仿,凡是法规政策没有禁止的要坚决进入。重点是做到“四放”,鼓励全民创业:一是放开创业领域。在准入条件上,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除国家明确限制的行业外,所有领域应对民间资本开放;二是放低创业门槛。对凡是有创业意愿的集体和个人,尽量减少各类限制,允许申办“一人公司”,允许以非货币形式出资;三是放宽创业条件。鼓励支持各类经营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自主创业,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激发全民创业的热情,营造全民创业的氛围;四是放活创业方式。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允许创业主体按劳动、资源、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鼓励各类人员向企业出资、出技术及管理入股,按贡献参与分配。
  对民营经济“多扶持、多保护”,做到服务到位无盲区,政策落实无折扣,环境宽松无干扰。一是充分利用信用杠杆,打通银企融资瓶颈,加快建立银行、企业、社会、政府信用制度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工程、土地批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重要政策和经济信息。三是要按照多服务少干预、多办事少收费,多开绿灯、少亮红灯的要求,积极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作者系省工商联主席)

(本文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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