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彭岚报道:记者昨从武汉市城管部门获悉,对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将制定新的卫生费收费标准。
在昨日公布的2008年武汉市城管工作要点中,“改革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研究居民卫生费征收新机制”位列其中。武汉市环卫部门负责人透露,目前征收的卫生费(每月每户5元),只包括了垃圾清扫和垃圾清运费,但没有包含垃圾处置费。市民产生的垃圾污染,处置费用一直都是政府“埋单”。
目前,垃圾量逐年增加、运输及处理成本增高等,使武汉市垃圾处理资金缺口增大。
依据建设部新颁布执行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依法负责”的原则,武汉市将垃圾处置费并入卫生费中被提上议程。
据透露,武汉市的调整方案尚处于前期成本核算中,还须经过听证和物价部门批准方能确定并执行。
据悉,目前全国已有二三十个城市将垃圾处置费并入卫生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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