邰某以卤母猪肉假冒卤牛肉案

2007年9月18日,团风县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消费者举报:称武汉市新洲个体户用卤母猪肉冒充卤牛肉在市场上出售。该局执法人员迅速行动,在一辆厢式小货车内查获4件假冒卤牛肉,共60公斤,价值人民币2000元。经鉴定,这批卤牛肉系母猪肉假冒。当事人邰某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团风县工商局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60公斤假冒卤牛肉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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